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魏翼飞等6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委内各科(室、局、中心、站):
因工作需要,经委党组研究同意并报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决定任命:
魏翼飞同志为泸州市价格监测局局长(正科级,保留副县级待遇);
孟孔君同志为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产业科副科长;
张 鹏同志为泸州空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科长;
肖 鸿同志为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免去:
邝 利同志泸州市监察局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室主任职务;
张国蓉同志泸州市价格监测局局长(正科级)职务;
魏翼飞同志泸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级,保留副县级待遇)职务;
孟孔君同志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职务;
张 鹏同志泸州空港产业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肖 鸿同志泸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科员(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
特此通知。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