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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2 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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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7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市发改委上下紧密协同,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发展改革委系统法治机关建设,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工作对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的服务作用,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我委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纲要》,狠抓制度建设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泸委发〔20177号)、《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川发改政策〔20177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了《七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016—2020年)》和《2017年度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2017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大行决策程序规定》《责任追究制度》《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和措施,同时将《泸州市依法治市2017年工作要点》及时分解给相关科室,狠抓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体系建设,促进全委职工守法学法用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党组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建设,党组书记、主任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党建、廉政和法制工作一并部署,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成员的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制领导工作小组。新任市发改委主任黄玉林同志上任伊始,庚即专门开会研究我委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委干部职工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设置专门的科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专人组织实施依法治市推进工作。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做到四个亲自,即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五个同,即:将依法治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带动全委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逐步建立起党组抓总定方向、分管领导牵头促落实、具体科室承办业务、发改全体干部共参与的工作格局,强有力地保证了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强化制度落实。为了使我委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专门制定了《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职工学法培训计划》《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等相关制度。党组坚持会前学法、会前讲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党组书记、主任黄玉林带头结合廉政法制教育,为全体机关干部上了法制专题党课。同时,强化制度建设,让会前学法成为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行政办公会的规定动作。抓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12个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泸州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泸州市依法治市2017年工作要点》等。

(三)积极推进“法律八进”工作。按照全市依法治市方案实施要求,我委认真落实法律八进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对会前学法、法治培训、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帮扶村(社区)、进学校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实施分类指导,提高普法水平。

(四)营造学法用法普法良好氛围。将依法治市全面融入《支部窗口》发改讲坛之中,在《支部窗口》中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普及法律、法规;利用每月1期的发改讲坛,让招投标科、行政审批科科室等结合发展改革工作中的实际情况集中为全体机关干部讲解法律知识,用身边人讲身边事,及时宣传法律法规,培育法治精神。委机关党委还结合廉政文化、法律进机关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关于营造党建、廉政和法制宣传氛围的工作方案》,在发改委(粮食局)楼院、走廊、过道等显着位置设置法制标语宣传栏,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和普法氛围。同时建立了《泸州市干部法治档案》。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县处级领导干部五联一评,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三级目标考核内容。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使我委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有明显提高,根据我委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安排,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专门邀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吴伟主任举办了以《监督执纪依法治理基本问题探析》为专题的讲座,全委干部职工120人参加了培训学习,通过这次专题讲座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委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年来先后有2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亮证上岗。为我委建设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政高效的法治机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加强各项措施的保障。我委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安排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各相关科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起来;二是为加强各项工作的法律保障,继续聘请了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刘影律师为我委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多次参与对我委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对涉及法律纠纷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三是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做到有诉必应,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四是建立了全委干部职工学法档案。五是随着普法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年委党组班子成员和全委干部职工无一人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科室也无一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积极抓好“三项制度”的试点工作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778号)要求,一是结合我委的工作情况制定出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相关制度等。二是为了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更有效组织实施和工作的落实,专门成立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七个一工作方法,全力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凡是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处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方可实施,坚决守住法律底线。三是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抓紧建立我委双随机抽查系统。四是在我委的官方网站上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权利清单责任清单三项制度试点、双公示等工作情况全部进行公开并不断完善更新,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一)认真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优化程序、规范管理、提升水平,提高效率的要求,我委的行政许可按照国家、省市的文件规定,多次进行了清理,严格按照放管服的改革政策执行,每一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到位,做到接的住、取消快、放的下,该下放的必须下放,该停止的坚决停止,未截留区县的行政审批权限和各项权利,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截至目前,市级发改部门保留行政许可事项3项,取消企业投资项目许可前置条件2项,保留2项,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不再指定由相应资质的中介单位编制,可由企业自行编制,备案不再属于行政许可。无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情况。20171—12月市本级审批、核准、备案项目129个,投资总金额450.55亿。

(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了更加方便投资业主办事,重新制定了我委的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图。健全投资项目审批立项机制,推行联合踏勘、首问责任、责任追究、并联审批联席会议等制度,优化审批流程、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项目立项阶段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到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备案项目实现项目业主零跑路、审核无纸化。通过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大大提升服务水平,给投资者营造宽松环境,受到广大投资者的欢迎。

五、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示范城市

按照国家、省上关于创建国家社会信用示范城市的要求,建立完善惩罚性赔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措施。在完善惩罚性赔偿方面,我市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五十五条对于有欺诈行为商家惩罚性赔偿的新规定,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款激发了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使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大大提高,有利于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自2014年新《消法》实施后,全市共处理此类消费纠纷13件,消费者按规定得到了相应赔偿。

信用建设的抓手在于信用记录的运用,通过联合奖惩推动社会诚信的发展。我市收集汇总了国家部委和四川省出台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市级各部门对照职能和权力对可以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奖惩的事项进行了梳理,目前已经出台并执行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有《泸州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征信市场监督合作备忘录》《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征信市场监管协调合作备忘录》《加快旅游产业突破奖励办法》《加大惩戒力度,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财政性资金补贴和限制高消费等方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已经在我市得以实现。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委的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总体推进还存在不平衡,个别工作完成情况不一致。

二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的建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

三是法治宣传氛围还不很浓厚。

七、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和职工普法学法是一个长期工作,必须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继续加强学习,进一步转变观念、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求阶段的不同,适应性选择普法内容,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都要平衡发展,创新发展。二是按照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以及依法治市工作考核办法的内容,逐一对照落实,针对我委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一些薄弱环节,认真查找,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对已落实的继续巩固完善,对不完善的地方,加以整改和规范。三是紧紧围绕法治泸州建设目标,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规范行政权利,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四是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让全委党员干部职工人人争做法治思维的践行者、法律意识的传播者、依法行政的示范者。积极为我市改革发展创新工作做出贡献。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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