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1行政处罚公示_行政执法公示_三项制度试点和双公示建设_政务公开_西充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行政执法公示

20190401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1 14:47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_1处罚类别_2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结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证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当前状态地方编码公示期限备注
(泸)文罚字〔2019〕第001号傅仕玲发行非法出版物案
没收非法财物2019年2月25日,泸州市西充县文化广播影视局依法对泸州市江阳区丹青路1号钟一侧1-2号门市的小有文化负责人傅仕玲(女,汉族,重庆市江津区人,居民身份证510225196210061166)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其在经营场所内摆放非法出版物《隐藏的图画》等共计34册,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但违法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无违法所得。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和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处罚。”的规定,结合《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傅仕玲(女,汉族,重庆市江津区人,居民身份证510225196210061166)92510502MA63MBQC40




1.没收非法出版物《隐藏的图画》)共计34册;

2019-3-26泸州市西充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5105002年
(泸)文罚字〔2019〕第003号徐华平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没收非法财物2019年3月19日,泸州市西充县文化广播影视局依法对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兴泰路3单元3号14号门市的小周文具负责人徐华平(女,汉族,泸州市江阳区人,居民身份证510502198903216029)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但违法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无违法所得。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结合《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徐华平(女,汉族,泸州市江阳区人,居民身份证510502198903216029)92510502MA64X7F30T




没收出版物《隐藏的图画》)共计21册;2019-3-26泸州市西充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5105002年

(行政审批科 陈科)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