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9行政处罚公示数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_1 | 处罚类别_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结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证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公示期限 | 备注 |
(泸)文罚字〔2018〕第022号 | 泸州市江阳区三味书屋附送非法出版物案 | 罚款 | 没收非法财物 | 2018年09月13日,泸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依法对泸州市江阳区三味书屋(经营者:申远杰,男,汉族,居民身份证510525197604177891)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其在经营场所内摆放非法出版物《学霸笔记》(英语、数学、物理)共计272册向消费者免费附送,其行为违反了《出版和的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但违法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无违法所得。 |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本规定第二十条所列出版物的,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进行处罚。”和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和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处罚。”以及《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的处罚幅度规定是“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泸州市江阳区三味书(经营者:申远杰,男,汉族,居民身份证510525197604177891) | 92510502MA6509DT3R | 申远杰 | 1.没收非法出版物《学霸笔记》(英语、数学、物理)共计272册;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2018-10-8 | 泸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 510500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