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公积〔2019〕61号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落实公积金专管员制度
和完善缴存职工基础数据申报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公积金管理规范化、服务便捷化、监管专业化已成为公积金中心服务为民的新标准。随着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推进,智慧公积金将成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主流,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对信息科技的掌握和对公积金政策的了解直接影响本单位公积金业务的开展。
近期,我中心按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快清理历史数据工作要求进行排查,发现各缴存单位在办理汇缴业务,申报缴存职工基础数据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缴存单位存在的问题:(一)基础信息不准确、不完善;(二)部分缴存单位未按时汇缴,造成职工使用公积金、转移公积金、退休销户等业务无法及时办理;(三)未按要求缴款,造成公积金管理系统无法识别转入资金款项,无法自动匹配记帐,造成资金无法及时分配到职工帐户。
二、缴存职工基础数据存在的问题:(一)职工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不准确影响系统自动识别;(二)部分职工缴存基数长期低于下限一直未整改;(三)职工帐户超过两年以上未发生业务,未办理相关转移、封存或销户手续;(四)一个职工存在多个帐户未合并,违背了公积金帐户唯一性的原则。
为了更好的规范公积金缴交工作,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缴存单位应按照《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泸州市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泸市公积〔2016〕10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公积金专管员制度,确保单位和职工的公积金按时汇缴、准确无误。请各缴存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尽快通过QQ、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与所辖区县业务前台取得联系,了解本单位相关情况,及时完善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基础信息,按要求整改相关问题。
附件:《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泸州市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泸市公积〔2016〕101号)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9日
附件
抄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业务部、各区县管理部。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