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职能_组织机构_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部职能

内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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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人: 杨瑶瑶    办公电话:2364165

1.负责中心党建、行政综合性事务工作的承办落实;

2.负责中心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等行政综合文件起草;

3.负责中心文秘、机关档案、管委会办公室衔接、文卫、宣传、普法等日常工作;

4.负责中心人事、劳资、组织等日常事务工作;

5.负责中心会务、接待、安保、车管等机关后勤工作;

6.负责纪检、来信来访和协调工青妇等工作;

7.负责上级部门部署的行政性综合事务的督办;

8.完成上级领导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会计核算部负责人:文苑    办公电话:3129274

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财务资金管理工作;

2.负责各种专户资金的收付转业务凭证的审查和核算;

3.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计划、统计、报告等;

4.负责建立健全中心会计、统计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5.负责中心机关经费预(决)算及其会计、出纳业务;

6.负责中心各项固定资产、财产物资等的核算和管理;

7.负责对县(区)管理部财会工作的检查指导与培训;

8.完成上级领导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归集部负责人:杨梅      办公电话:3106007

1.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和业务规程;

2.负责编制和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计划;

3.负责直属业务部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扩面宣传执法工作;

4.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等报批工作;

5.负责培训、督查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业务;

6.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7.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行政平台报表推送业务;

8.完成上级领导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信贷部负责人:赵洁    办公电话:3706587

1.负责贯彻、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实施方案;

2.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度目标计划;

3.负责拟制、培训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及相关协议文本;

4.负责督查、指导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风险防控之业务;

5.负责承办、落实中心“贷审会”办公室相关业务工作;

6.负责泸州主城区内贷款合作楼盘项目调查与跟踪管理;

7.负责培训、督查直属业务部和县区管理部的贷款业务;

8.完成上级领导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网络信息部负责人:胡勇      办公电话:3169197

1.负责中心业务机房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及有关信息化管理规范;

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各业务系统网络建设、运维管理;

4.负责中心电子设备软硬件、门户网站等日常维护工作;

5.负责根据领导指示做好各业务系统授权业务管理工作;

6.负责协助各部室回复网络咨询和12329热线服务工作;

7.负责培训督导中心各部室住房公积金服务信息化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稽核部负责人:张兰     办公电话:3125902

1.负责稽查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

2.负责稽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核算等业务;

3.负责稽查中心内部业务控制制度建设和资金风险管理;

4.负责稽查或承办由中心领导批准查办的重大业务案件;

5.负责相关机构审计或稽查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协调沟通;

6.负责对审计或稽核所披露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和落实;

7.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中心目标绩效与岗位责任考核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七、直属业务部负责人:王莉    办公电话:3103981

1.负责执行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计划;

2.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提取等归集业务;

3.负责辖区内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批、发放、回收等业务;

4.负责督促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负责辖区内缴存人基本信息的录入、变更及对帐业务;

6.负责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

7.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咨询、查询等服务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八、县区管理部:

龙马潭区管理部负责人  张利平  办公电话:2500201 

纳溪区管理部负责人    张燕    办公电话:4292111 

泸县管理部负责人      胡建    办公电话:8193653 

合江县管理部负责人    任钢    办公电话:5261927 

古蔺县管理部负责人    龙烈    办公电话:7211026 

叙永县管理部负责人    孔宇    办公电话:6225768 

1.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

2.负责执行和落实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等目标计划;

3.负责辖区贷款合作楼盘项目调查、申报和管理;

4.负责辖区公积金贷款申请受理、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

5.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和政策宣传咨询;

6.负责办理辖区内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对账和查询;

7.依法查处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行为;

8.完成上级领导和市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