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简报2018—32期
安全生产简报
2018— 32期
(泸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刊)
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二O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
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市住建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责任制,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深入抓、企业主体抓落实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压力传达到基层,落实到一线。
二是狠抓隐患查改,夯实安全基础。制定《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城乡危房、园林景区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销号闭环管理。成立五个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四县三区、园区及市直管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施督查,对严重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累计排查安全隐患242起,整改236起,立案移交6起。
三是狠抓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加大住建领域安全宣传教育,积极组织系统消防安全、农村危房、建筑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制定下发农村住房安全基本识别要点,发放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15000余册,提高群众住房安全防范能力。
市国土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庚既各组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闭环管理,将隐患和问题发现并整改在萌芽状态。
一是督导式检查。市局成立了局领导带队的7个联片检查组,分赴四县三区深入煤矿、非煤矿山、地灾隐患点、国土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储备土地和已征收土地,排查安全隐患。
二是执法式检查。加大矿山“打非治违”执法力度,建立矿山超层越界发现机制、巡查机制,督促我市矿山企业合法、安全地进行生产。11月1日-22日,监督检查矿山企业79家,发现隐患3项,责令立即整改1项,责令立即停止作业2起,责令立即停用有关设施设备1起,停止供电停供民爆物品1起。
三是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第47次市长督办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督办会精神,很抓防范和严厉打击矿山非法勘查、开采等打非治违、做实年度矿山实测工作、完善矿产资源勘查行业监管机制等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长开区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安全环保监管局、经济运行局联合对园区的工贸行业类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中,经济运行局负责人向企业宣传“市安委会2018年第四次全体会暨安全生产第47次市长督办会”、“冬季火灾防控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工作推进会”等多项会议精神,要求企业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到安全与生产两手抓。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局联合住建分局对园区内的在建项目进行安全巡查。商贸物流局通过查看资料、检查现场、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园区商贸物流企业开展了安全检查。安全环保监管局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排查出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园区11月共检查发现隐患48项,已整改完成9项,对限期未及时整改的企业联合执法中队开展执法检查,形成震慑,促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市运管局 “三紧抓”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紧抓安全生产责任贯彻落实。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为抓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二是紧抓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全市运管机构共组织检查组102个(其中暗访暗查检查组10个)、检查运管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409家、排查隐患248项、已整治169项(其余均在整改中)、共计投入落实隐患整改资金4.2万元。三是紧抓逗硬执法。在监督检查中严格执法,绝不手软,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截至目前全市运管机构共打击非法行为 281起,整治违规行为75起,吊销证照2个,关闭取缔1家,处罚罚款103.58万元。
报:应急管理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 |
送:各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