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说明
泸州市水务局
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水行政执法监督;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务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农村水务工作等。
市水务局在水利财务工作中认真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水利工作方针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治水理念,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不断完善水利投入机制,2015年争取中央、省投入泸州水利建设无偿资金8.28亿元,争取金融支持水利发展5亿元,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稳步推进,水源工程实现历史性突破,民生水利蓬勃发展,防汛抗旱减灾等科学管理能力显着提升,依法治水能力进一步加强,水利改革不断深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和重要保障。
市水务局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库集中支付等财务规章制度。在财务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部门预算编制、经费预算管理、信息公开、依法理财的责任和财务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卡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公务卡在经济、廉政、节约等方面的效益。2015年公务卡支出占非转帐支出比重提高到109.32%。
二、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概况
市水务局是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人事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办8个行政科室;直属三个参公事业单位—泸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泸州市水土保持办公室、泸州市水利综合监察支队;直属两个事业站——泸州市水务局水利管理站、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全局现有编制65名,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43名(参公21名、工勤2名);事业编制22名。现有在编职工58人,其中,行政及参公人员39人(参公18人)、事业人员19人;临聘人员15人。全局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5人。
市水务局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只有主管的泸州市水利电力勘测建筑设计院实行独立核算。市水务局及主管的泸州市水利电力勘测建筑设计院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当年决算收入总数441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9.01万元,其他收入12.15万元(其中:11.03万元是清理其他应付款呆账收入,1.12万元是银行利息收入),为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 5606.82 万元的78.67%。主要是泸州市2012-2013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相对滞后。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69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基建拨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防汛等专项财政拨款支出。
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总数4476.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98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81 万元;农林水支出41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74万元。为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606.82万元的79.85 %。主要是泸州市2012-2013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相对滞后。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77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基建拨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防汛等专项财政拨款。
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超当年收入65.67万元,一是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3.05万元,二是动用2014年项目支出结转资金12.6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支出以及推进全市水务事业发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河道及水环境管理、水利执法监督、水土流失防治与治理、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任务,促进泸州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工作支出。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泸州市水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项目系统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按规定退还长江采砂业主未到期部份拍卖收入,采砂管理,购置专用设备、物资等专项业务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4.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其他水利支出中列支的业务委托费1486.67万元是往年采砂拍卖权收入应退给采砂业主的款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水利前期工作、水利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文测报、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道及水环境管理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98万元,主要用于1名离休、45名退休人员离退休金、津补贴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48.74万元,主要用于匹配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9万元。2015225-年3月4日,局长周洪华参加了由省农委组团出席川法农业中小企业峰会,赴法国、意大利费用决算支出3.9万元,为预算的65%;2014年未发生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决算支出41.06万元,比预算43万元下降 4.51 %,较2014年决算支出48.05万元下降14.55%。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执行中央、省、市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商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据统计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约130批次,2700余人,决算支出41.06万元,为预算的95.49%。其中水利项目规划、现场踏勘、设计评审等前期工作支出13.04万元;重点项目涉水事务支出6.5万元;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水利综合执法示范工作所涉及的支出12.29万元;全市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小农水重点县、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水及中小河流域治理等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技术指导、绩效评价、工程验收、调查研究以及防汛抗旱、涉河管理、水利执法监督、交流合作、招商引资等所涉及的支出9.2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6.29万元,比预算48万元下降3.56 %,较2014年决算49万元减少5.53%,主要原因是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车辆集中停靠、统一管理及调配,提高车辆运行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
2015年底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关公务用车6辆、事业单位现有车辆3辆。其中:轿车 8 辆、越野车1 辆,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29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中央、省水利无偿投资,加强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资金检查、监督,加强水环境治理及防汛抗旱、采砂管理、水行政执法,接受中央、省各部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需要。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水务局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行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67.97万元,其中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57.3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决算支出157.52万元,其中水利执法监督项目购相机、电脑等专用设备16.72万元、防汛项目购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市级平台专用设备70.55万元、防汛项目物资储备购橡皮船船外机、电缆线、救生衣等救灾物资25.46万元,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目购取水户水量监测控制机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分析仪等专用设备38.93万元,购档案架等办公设备5.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国有资产总量2378.53 万元,固定资产原价737.6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676.66平方米(含临街门市和非临街门市);经市政府核定局机关车辆编制6辆,事业单位现有车辆3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有轿车和越野车共9辆、执法快艇2艘。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6.日常共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泸州市水务局
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