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工资高定1-2档(级)
近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极大鼓励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积极性。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新录(聘)用到县(区)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古蔺县、叙永县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县的,高定两个级别工资档次或两级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县的,高定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一级薪级工资。其他录(聘)用人员工资档次(薪级)低于上述同等条件人员试用期满高定后工资档次(薪级)的,按上述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