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技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泸市农业函〔2017〕693号
泸州市农业局
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技系列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合江县、古蔺县农业局,局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和市农业局职改领导小组相关安排,现将2017年度全市农技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答辩对象为申报2017年度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含农业工程、水产工程)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7年12月21日9:00。
地点:泸州市农业局五楼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6号)。
三、注意事项
(一)请区县农业局和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答辩。
(二)按照《四川省农业产业扶贫驻村农技员考核办法》(川农业〔2017〕3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本次免答辩人员范围为:
1.省委、省政府《关于表扬2016年脱贫攻坚“五个一”驻村帮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7〕182号)中300名优秀农技员。
2.市委《关于表扬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十佳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泸委〔2017〕 25号)中20名优秀农技员。
3.四川省“万名农业科技人员进万村开展技术扶贫行动”人员名单中,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业产业扶贫技术帮扶工作考核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993号)要求,本年度各市州按市县乡驻村农技员总数不超过5%比例考核确定为优秀驻村农技员的人员。
区县农业局负责核实本区县、乡(镇)申报2017年职称评审的驻村农技员考评结果,将免答辩人员(符合免答辩政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名单汇总填报至《泸州市“万名农业科技人员进万村技术扶贫行动”驻村农技员免答辩人员名单》(见附件2),并于2017年12月12日前传真至市农业局人事科(传真号:0830-3191208 ),电子版发送至330114338@qq.com。逾期未报的,视为无符合免答辩条件人员。
(三)所有答辩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答辩时,工作人员将逐一验证身份
(四)答辩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1.答辩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从泸州市农业信息网http://
nyj.luzhou.gov.cn/下载)
2.泸州市“万名农业科技人员进万村技术扶贫行动”驻
村农技员免答辩人员名单
泸州市农业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