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教育和体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局管各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教育和体育工作要点》印送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制定工作措施,全面组织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18日
2019年全市教育和体育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泸州教育和体育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内涵发展总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和全省体育局长会议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教育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大优质而公平的教育体育资源供给,切实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稳步提升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质量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输送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人民满意的体育,加快推动教育强市、体育强市建设,为泸州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第一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导纲要》,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跟党走。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奋斗精神教育、传统节日主题教育、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教育、绿色上网教育、反邪教教育等。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机制,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泸州市中小学学生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推进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使用和教师培训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在立德树人中的关键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文明校园创建,不断巩固创文成果。健全完善研学实践教育的运行管理和评价机制,发挥好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示范作用。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开展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圆梦蒲公英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二)巩固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幼儿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深入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和小学起始年级“零起点”教学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继续深化市域内素质教育综合改革,以“双诊断”试点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精准视导,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减负30条”。贯彻落实《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育人质量。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引领作用,加强教科研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对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加强教育智库建设。深入开展教育质量过程性评价,针对性做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
(三)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树立科学育人理念,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齐开足体育课,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配好体育器材,大力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与学校共享。扎实推进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认真落实《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目标任务,重点开展阳光体育示范校、艺术特色学校、学生艺术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艺术师资培训和师生书画成果展示活动,开齐开足艺术教育课程。扎实开展学生身体健康素质监测和艺术素质测评。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加强预检预警预防及康复矫治。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做好学校预防艾滋病、禁毒、控烟等专题教育和流行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和防控工作,并将毒品预防教育知识纳入中考范围。
(四)切实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劳动教育指导大纲,明确并保证劳动教育课时。充分利用校内校外劳动场所因地制宜开展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和家务劳动,将劳动教育融入学校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实践教育等基地作用,开展研学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工学农、参加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因地因校制宜加强劳动教育场地或实践基地建设,满足劳动教育需要。将劳动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家庭教育典型经验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学习借鉴成都市青羊区经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模式。
二、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按照“市上推动、区县主责、普惠主导”的原则,积极争取学前教育债券资金,全面完成25所公办幼儿园主体建设,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6%。会同相关部门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更多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4.5%。
(二)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推动叙永县、古蔺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推动各区县建立义务教育持续投入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均衡数据监测制度,确保通过国家和省的数据监测。组织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调研,做好相关摸底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要求,实施两类学校底部攻坚。扎实做好“全面改薄”收尾工作,按计划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760个。加大关爱力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女童依法平等享有受教育机会。
(三)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普及攻坚、提档升级。强力实施《泸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提档升级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泸州高中城西分校建成投用,推动纳溪中学二期工程、叙永三中二期工程、护国中学扩建工程、西南大学附属中学建设,加快泸州外国语学校、合江县马街中学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充分借鉴试点市州成功经验,切实加强我市高考综合改革基本保障条件建设,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的要求。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全面推进普通高中“三选一评”(即选修、选课、选班、评价)工作,全面开展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
(四)推进中职教育加快发展。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推动江南职中等中职学校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定《泸州市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市内中职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主动服务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以及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省级中职教育“双示范”建设。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教学、实习、学籍、资助等规范化管理。举办职教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市中职学校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等活动,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
(五)支持高等院校内涵发展。支持西南医科大学建设特色鲜明的西部高水平医科大学、创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点)、打造留学生基地;支持四川警察学院建设国内高水平公安本科院校,建设高质量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外警培训基地;支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省优质高职院校,支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和高水平高职院校;支持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加快发展。推动全面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努力办好广播电视大学,加大向开放大学转型过程中的指导和支持,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推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新建工程、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迁建工程以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II期工程、第三期双创中心(一标段)工程建设。立足泸州发展实际,引入知名高校入驻泸州。
(六)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推动实施《泸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及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进一步加强资源教室建设,推动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积极推进“送教上门”活动,确保“一生一案”,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做好职特融通工作。
(七)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研究制定民办学校分类改革配套制度,制定《泸州市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细化完善对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差别化扶持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分类发展。开展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加大违规办学和非法办学打击力度,大力实施违规失信惩戒制度,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管,增强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三、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破除教育体制机制障碍
(一)加强教育规划设计。制发《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启动制定《泸州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相关工作,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研究本地区教育现代化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统筹推进省、市改革试点项目。扎实推进我市承担的6个省级新一轮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及时提炼改革经验,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措施与政策性成果。调整和部署好市级新一轮教育改革试点项目,重点在校长职级制改革、中小学STEM课程探索实施、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与校本课程开发使用、劳动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社区教育改革试点、学校管理行为及课堂教学行为“双诊断”试点、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发展档案建设改革、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改革等方面布点推进。
(三)问题导向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制定《泸州市中小学减负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制定《泸州市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指导意见》。抓好改革成果运用,总结提炼我市十八大以来教育综合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与举措,重点在素质教育常态化运行体系与机制、教育综合改革助推山区教育均衡发展等有效模式与措施上进一步深入实施和优化措施,最大化教育改革的效益。
(四)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深入贯彻《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调整充实全市督学队伍,加强督学培训,进一步增强督政督学力度和效用。加强县级督学责任区建设,做好纳溪区申报全国责任督学挂牌创新县迎国检准备工作。全力做好迎接国家对叙永县、古蔺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相关工作。对区县人民政府开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根据国、省、市工作部署,适时开展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专项督导检查。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全面实施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师德建设工作述职制度、承诺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开展泸州市“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十佳思政教师”等推选表扬活动。隆重庆祝第35个教师节,大力选树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
(二)均衡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直接招聘考核力度,充实农村学校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实施第二轮“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2019年分别为叙永、古蔺培养100名乡村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开展“校对校”结对帮扶,遴选一批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边远农村学校“校对校”结对。开展“烛光支教”活动,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州六中帮扶叙永县,江阳区、泸州二中、泸州三中帮扶古蔺县。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自愿到农村学校支教讲学。
(三)扎实抓好师培师训。建立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依托高等学校和优质幼儿园,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幼儿园教师。积极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培养“一专多能”教师,为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培养“本土化”教师。充分发挥国培、省培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中小学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开展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培训,培训项目向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倾斜。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推行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和跟岗学习,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大比武”等教育资源平台,提升教师能力。
(四)落实教师待遇政策。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积极落实班主任津贴,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和特级教师待遇。认真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根据学校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大对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和教师食堂建设的投入,2019年新建教师周转宿舍1007套。坚持设立“中小学教育质量奖”,开展“教育领军人才”行动计划,激励广大校长教师干事创业。
五、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教育法治化水平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续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推动法治教育主课堂课程、法治教育课外活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法律顾问配备、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四到位”,实现法治教育的教材、师资、课时、考试、经费“五落实”。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师生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大力开展依法治校标准化建设达标认定,2019年达标比例达到80%,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为营造良好教育环境提供执法保障。
(二)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进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建设。全面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健全落实安全风险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隐患“一表一图”,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预测、预判、预警,扎实抓好防溺水、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15项校园安全工作,继续推进校车安全、校园欺凌等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套路贷”“校闹”等不法行为。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和事故风险化解机制,依法依规化解安全事故纠纷,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促进教育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四川省教育厅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信访责任、加强督促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推进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局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制,严格规范信访办理时限、程序,严格诉访分离,严格逐级走访规定,严格三级信访终结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坚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抓早抓小,从源头减少不稳定因素。全面开展突出矛盾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减少信访积案,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市、区县、校宣传队伍建设与培养,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评机制。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和四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持续开展专题教育宣传活动,把握正确新闻舆论导向。充分运用党报、党刊、电视台、门户网站,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教育政策举措和工作成效,以及教育工作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弘扬教育正能量。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大力提升泸州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微博、泸州教育体育网等教育自媒体的关注度和辐射面。严格宣传纪律,严格执行稿件审核、签发制度,杜绝虚假报道。
六、夯实教育事业保障基础,着力提高发展共享水平
(一)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发挥信息化对教育的促进作用,通过“互联网+教育”,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推动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持续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提速增质,“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提质增效。启动智慧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和示范区建设活动。
(二)推进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各区县、各学校做好教室照明、学生课桌椅等设备按标准配置和应用。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阳光阅读”等系列实验教学活动,推进实验实践教学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教育装备质量检测体系,增加图书、教室灯光、空气质量(甲醛)等质量检测项目,提高教育装备质量检测能力。建立中小学校教育装备应用督查机制,推进实验实践教学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开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和“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常态化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开展普通话测试员培训。推进青少年优秀传统文化传习基地建设、经典诵读基地建设、第22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诵读活动等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加强文化、旅游、卫生等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叙永、古蔺开展市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四)推进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加强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后勤保障工作。推进以学生食堂和宿舍为重点的后勤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示范性学生食堂”创建活动。强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加强学校后勤信息化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现全覆盖,推进“灭C”行动。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节约型学校建设、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校园绿化、“厕所革命”“河(湖)长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等工作。规范做好后勤生活物资采购、学生用品采购和校园服务引进等工作。加强教育保险管理,认真做好校方责任保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规范做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和监护人责任保险等涉教保险工作。
(五)坚决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控辍保学“五长”责任制,完善控辍保学痕迹化管理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困难失学、辍学。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成效宣传力度,提升知晓率和影响力。学生资助重点向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等群体倾斜,向贫困地区倾斜。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按照教育部总体安排,推动实施学生资助数据库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库有效对接,实现信息共享。继续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常态化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七、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
(一)不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新建行政村体育设施310个,全市覆盖率达到85%,社区全民健身路径覆盖率达到95%,人均占有体育设施面积达到1.65平方米。加强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推进各级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专兼职体育工作人员。做好体育场馆智慧化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向群众免费开放,全市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人次达到119万人次以上。积极组织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全年体育赛事、全民健身体育活动1000场以上,承办2019年ITF国际网球公开赛,完成省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开幕式工作及网球项目赛事,组织参加四川省首届智力运动会,组织参加四川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开展全国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完成体育场地统计调查。
(二)扎实做好青少年体育工作。完成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设项布点工作。规范和促进后备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体操、网球、跳水、射击等“短小轻灵”项目,着力抓好田径、游泳、足球、篮球等“体能对抗”项目。加强本土人才向职业队、省队、国家队的人才输送工作,实现与国家奥运战略的有效对接。配合做好泸州籍运动员杨健冲击东京奥运会金牌的相关工作。推动体育教育深度融合发展,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筹备泸州市第八届运动会,常态化开展全市中小学生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篮球、足球比赛,积极组织参加2019年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2019年四川省中学生比赛,组织2019年全国青少年冬夏令营“泸州站”活动。加强泸州市体育运动中心建设,建立运动员和教练员信息数据库,完善训练机制和竞赛体系。建立反兴奋剂工作长效机制,防止发生任何兴奋剂和赛风赛纪问题。
(三)积极培育扶持体育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体育产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鼓励性措施,支持和动员社会资本投入本地体育场地建设,积极扶持体育民营企业发展,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领域交互融合发展,确保体育产业总产值达到76.2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达到28.68亿元。切实抓好体彩工作,在办公场地、销售场地、安全运行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力争2019年全市体彩销售再创新高。
八、加强党对教育体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大力提升党建质量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组织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净化四川政治生态的决定,扎实做好典型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专题培训,将政治建设作为培训重点内容。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合做好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运行工作,指导各区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和运行。制定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三定”方案,完成人员转隶工作。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工作体系。把2019年作为教育系统“支部建设年”,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机关(单位)党支部建设,推进“五好支部”建设和“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全市中小学校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对标落实中小学党建工作标准,推进组织工作标准化建设,支持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骨干“双培养”机制,认真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优化党建带团建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群团建设,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加强理论武装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认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专题培训,切实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反邪教工作,督促各地各校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阵地建设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强化课堂授课纪律和规矩,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错误观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为主要抓手,定期开展集体学习,传承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运用提醒、诫勉和函询等组织手段。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清理和规范检查、调研、会议事项,强化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招生考试、后勤领域、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查处教育体育系统顶风违纪案件,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支持并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