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_党务政务_政务公开_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党务政务>详细内容

党务政务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3 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

2、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参与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和工业园区考核。

4、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备案规划内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全市工业设计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

6、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综合协调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和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7、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低碳发展等工作。

9、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等有关规定,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

10、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11、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

12、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工业园区(集中产业区)和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13、按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

14、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15、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对全市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17、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18、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19、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和负责组织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20、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市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21、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22、对职责范围内所管理的电力、成品油、电子信息产品制造、重大技术装备、机械、冶金、建材、化工、医药、轻工、纺织、机电等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23、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将技术改造、加油站新(改)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手续作为办理相关项目核准及其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好各种专项经费,保障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实;支持先进工艺技术,督促企业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

24、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5、在职责范围内组织、配合查处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点、生产企业非法生产拼装车,以及其他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26、负责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负责无线电频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各项性能指标的监督管理,查处非法无线电干扰行为。

27、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的初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销售许可证的初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8、监督检查电力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电力运行安全大检查,运行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力可靠性监管和重要用户供电安全监管等工作;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9、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3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25个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室、财务科、产业规划科(政策法规科,市减负办)、综合科、产业园区科、经济运行科、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节能监察中心)、行政审批科(技术改造和重点项目科)、技术创新与生产性服务科、电力科(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财经协调和融资担保科、企业管理科(市长直通车办公室)、化工医药科、机械建材科、盐业科、食品饮料和农产品加工科、信息产业科、信息化和通信发展科、信息安全科、国防工业和新兴产业科(安全生产管理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泸州市无线电办公室(四川省无线电办公室泸州管理处)、市产业园区综合协调办公室。

(三)2018年重点工作

1、全力优化升级“优势传统”。始终保持发展定力,支持四大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推动白酒产业提品质、强营销、优品牌、促整合,加大养生保健、年轻口味等新品推广,拓展酒文化旅游领域,确保泸州老窖、四川郎酒、川酒集团三大龙头收入增长20%;加快化工产业延链条、促转型,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拓展高端精细领域;支持机械产业扩产能、增品种,开拓细分市场、扩展海外渠道,加快高端化、智能化升级,打造长江机械、中航转向、发展机械等智能制造工厂;指导能源产业优管理、保安全、降能耗,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全力保障能源供应。

2、全力培育创造“新兴支柱”。聚焦打造智能终端、大数据、航空制造、新能源、军民融合五大新兴支柱产业,聚力扩大规模及占领市场。智能终端产业。新建标准化厂房150万平方米,推进70个智能终端项目投产达效,力争形成智能终端千亿产能规模,为“双两百”城市建成我市继酒业之后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大数据产业。全面完成全市非涉密信息系统上云工作,上线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系统整合平台。加强大数据应用开发,全面启动酒业、交通物流、医疗健康、电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由贸易、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等九大应用课题研究。争取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四川(泸州)分中心尽快落户,打造西南大数据集聚区。航空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加快推动总投资68亿元的汉能移动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落地建设,建成继全国第二批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之后的又一新亮点。加强泸201、泸州202等页岩气气井建设,推进页岩气规模化开采。竣工投运泸州老窖酿酒基地分布式能源项目,打造绿色环保高效的酒业园区。军民融合产业。深化与军工央企、军队、国防科研院所战略合作,支持新火炬列入“保军”企业、北方公司开启外贸之路、航天民品园二期加快开工建设,泸州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亿元,建成国家级新型工业化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

3、全力深耕注入“崭新动能”。强化项目攻坚机制,按照重大、重要、重点三层分类,建立工业项目“面对面”招商洽谈落地机制。扩大政府购买规划编制、产业研究、经营策划等专业服务,充分借助“省千人计划专家联谊会”平台,对企业及项目实施精准诊断。强化“互联网+”领域拓展,鼓励推广颠覆式创新模式,制定出台智能制造实施意见、两化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泸州老窖酿酒数字化车间创建成为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确保打造智慧工厂、智能车间10家、力争15家。探索建立工业云平台,积极推行众包设计研发、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强化产融合作效应,健全政银企合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实产业引导基金,提升应急转贷效率,力争全年转贷应急资金12亿元,新培育上市企业1家,新三板、四板企业3—5家。

4、全力构筑彰显“改革活力”。激活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深化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延伸拓展新链条、新模式、新优势,确保规模以上企业利润增长20%以上。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出台全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及服务企业发展办法,制定涉企收费“负面清单”,力争全年减轻企业负担15亿元以上。强势推动开放合作。以自贸区建设为契机,深挖适箱型、临港型、外向型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资源,促进优势机械、化工企业与孟印缅等国的国际产能转移与合作。严守环保和安全底线,坚持优胜劣汰市场原则,推动过剩落后产能出清,做好“小散乱污”企业关停工作。

5、全力精准申创“重量级头衔”。争创国家级名片,力争创建成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地区)、全国产城融合试点市、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力争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工业设计中心2家、创新示范企业1家,创建省级着名商标5件。实施千百园区提升,加快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承载面积5000亩以上。快速提升特色竞争实力,酒业园区、泸县经开区等6个园区创建成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确保全市产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5%、力争20%。

6、全力加强运行“综合调节”。强化定点帮扶。继续明确市领导、市级部门联系重点企业(项目)机制,力争帮助解决困难问题200个以上。强化分类指导。坚持“一地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支持重点县区乘势而上、多拉快跑。实施梯度发展,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本运作、搬迁技改、合作交流等方式做强做大,鼓励泸天化、川南发电厂发展成为绿色循环多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发挥泸州老窖、中海沥青、北方化工等行业龙头带动效应,加快“小巨人”“成长型”企业培育。新培育规上企业50户,亿元以上企业30户。统筹抓好要素配置,深化信息通讯行业提速降费和售电侧改革,积极争取5G试点,全面投用政务服务泸州通系统。继续争取直购电和消纳富余电量政策,新增直购电用户20余家,争创全省电力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城市,确保全年降低企业用能成本8亿元。

7、全力做优打造“最佳环境”。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营造企业家干事创业氛围,点球式、纵横式、全方位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学习复制先进地区成功经验,优化完善政策扶持体系,着力解决好政策与企业“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打通企业发展与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的绿色通道。完善问题导向推进机制,健全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和智能终端领导小组,主动下沉服务,敢于直面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严格台帐管理、分类移交、限时办结、逐户销账、定期督导。加强人才柔性引进,针对重点产业、重点岗位, “一事一议”帮助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制定技术工人招引和培训实施方案,完善园区生活配套服务,切实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072.3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106.2万元、下降4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结转收入预算项目,2018年无结转收入预算项目。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72.33万元、占100%。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3072.3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106.2万元、下降4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结转支出预算项目,2018年无结转支出预算项目。其中:人员支出1216.08万元、占39.6%,日常公用支出178.21万元、占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04万元、占4.1%,项目支出1552万元、占50.5%。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7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72.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106.2万元、下降4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结转收支预算项目,2018年无结转收支预算项目。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2.3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5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59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72.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06.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结转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18年无结转般公共预算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7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591.1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4.3%;住房保障支出127.9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体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3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工业经济工作2018年四川经济日报版面宣传等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48.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日常保障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6.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4.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以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以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计算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1034.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减负办及各推进办工作经费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

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1430万元,主要用于: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产业推进、经济运行监测、要素保障、新兴产业推进、产融合作试点、应急转贷、泸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智慧城市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智能电网发展、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设、盐业体制改革、工业人才队伍建设、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四川省千人计划专家联谊会合作项目等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54.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占编聘用人员工资和企业安全监管专项等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3.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4.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职工享受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0.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2.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5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省市间交流合作,招商引资及执行公务活动开支的公务接待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应急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8.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66万元、增长17.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13.7万元、下降69.2%,主要用于泸州市数据资源中心平台建设(一期)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本单位保留使用公务用车1辆,上缴公务用车统筹使用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一是泸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经费安排100万元,用于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工作,面向全市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自纠,推动应用迁移上云,加快推进全市各级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二是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一期)专项经费850万元,用于信息资源目录及标准体系建设、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即四大数据库建设、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监审平台建设、CA认证系统、数据接口建设、基础软件环境建设、安全体系建设9大部分,实现我市共享平台与省级共享平台级联对接,基本具备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促进政府各部门的业务协同和大数据分析能力,为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等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指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附件: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1804030914471445.xls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