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1111/2018-00007 | 发布机构: | 市投资促进局 |
发文日期:: | 2018-09-21 | 主题分类: | 08G 招商引资、区域合作 |
文 号: | 关键词: | 部门决算 |
四川省泸州市投资促进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泸州市投资促进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州市投资促进局属于参公事业单位,前身为泸州市经济协作办公室,于2001年更名为泸州市招商引资局,2013年更名为泸州市投资促进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全市的对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有关规定的研究与制定;编制全市中长期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草拟吸引外来投资的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工作;承办市政府决定的对内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组织和参与我市经济合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现内设6个科室,即:办公室、综合科、区域经济合作科、经济合作一科、经济合作二科、经济合作三科;下设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泸州市投资服务中心。此外,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分别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地设立了驻外招商分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保障,我局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全局现有干部编制34人(其中:参公管理公务员编制21名,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局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三)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泸州投资促进工作坚持以“着力六个突破、实现两个率先”为引领,围绕“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重点突出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方向,有效推动投资促进规模和质量双提升。1—12月,全市新履约市外国内项目713个,投资总额2253.2亿元;实际到位市外国内资金1289.94亿元(含续建),同比增长18.84%,其中,省外国内到位资金预计完成415亿元;新引进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46个。
1、围绕“三个重点”,力求投资促进实效
围绕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建设,坚持一手抓项目对接签约、一手抓项目落地见效,加快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抓重点行业对接。坚持“工业为大、工业为重、工业为先”的理念,将智能终端作为全市工业招商的重点产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靠前指挥,多次专题研究推进工作。全年累计对接智能终端企业600余家,引进禾苗、麦穗、诺亚信、沃特沃德、大象等80余家智能终端企业投资建设93个项目,投资额近400亿元。二是抓重点企业促进。按照市委“项目投资攻坚年”的工作主题,依托行业协会牵线搭桥,先后上门拜访对接了深圳欧菲光、深圳赛博宇华、深圳富尔美科技、深圳泽昕通讯、深圳创一唯科技、深圳汇科源电子、苏州通信行业协会、上海半导体研发团队等企业、协会。1—12月,全市新签约市外国内项目533个,投资总额988.5亿元。三是抓重点项目落地。落实专人负责项目落地工作,全程跟踪促进项目,并分类整理签约项目,重点跟踪督促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同时,加大对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西博会、国际投资大会等省级平台签约项目的督查力度,定期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截至目前,2014年以来的省级平台签约项目总计266个,投资总额2012亿元,已履约247个,履约率92.86%,已开工225个,开工率84.59%,累计到位资金1045.39亿元。
2、搭建“三个平台”,激发招大引强活力
依托省级平台、商协会、重点区域政府机构等平台,谋划开展精准招商和专题招商,有效开拓目标市场。一是用好省级活动平台。依托 “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中国西部投资大会”等平台,先后对接了海尔集团、创维集团、恒天集团、天圣制药等知名龙头企业,收集完善目标企业库信息180余条,成功签约了投资10亿元的天圣制药投资(泸州)制药基地、投资10亿元的美国倍赛达公司投(泸州)半导体器件研发中心等重大项目43个,投资总额510.2亿元。二是谋划专题活动平台。坚持市、区县联动,携手园区、企业、协会,重点围绕智能终端、现代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精心谋划和抓好一批规模适度的专题招商活动。依托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契机,举办了“中国酒城·泸州投资说明会”;依托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建设,举办了“自贸区深圳投资说明会”;依托中国西南商品博览会,举办了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投资推介会等。此外,还举办了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泸州行活动、港资企业泸州行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泸州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做实驻外招商平台。充分整合驻外招商资源,按照产业招商重点,将驻外招商力量集中到长三角、珠三角两大区域,实现常驻招商。截至目前,常驻招商干部已先后上门拜访行业龙头企业661户,收集有效招商信息183条。
3、拓展“三个渠道”,丰富开放合作内涵
坚持“思想要开放、政策要开明、办法要管用”的开放合作思路,选准目标、用对方法、讲求效率,构建多元化的对外开放格局。一是东部区域合作成果显着。抢抓长江经济带战略、东部产业转移机遇,先后上门拜访了上海产业促进中心、惠州市政府等单位,与惠州市政府签订友好城市战略合作协议;抓住深圳智能终端产业转移契机,加强与《手机报》等中介机构深度合作,珠三角产业招商成果丰硕。二是毗邻区域合作持续深入。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区、川南经济区、赤水河流域开发,拓展与周边城市的交流合作,成功举办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合作交流会,积极组织参加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发展协作推进会,现场签约项目6个,签约金额达144.6亿元。三是国际合作得到加强。组织开展了泸州市代表团赴德国、美国、瑞典对接促进活动,先后上门拜访ABB、POC高科技医疗公司、楷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博瑞山医疗公司、太库电子科技公司等知名企业,有效促成了美国博瑞山医疗公司、美国倍赛达公司、美国麦王环保等外企落户泸州;依托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邀请了澳大利亚作为主宾国,并与巴罗萨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
二、部门概况
市投促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泸州市投资促进局本年收入合计130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8.0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17万元,占0.01%,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865.38万元,下降39.81%。主要原因为压缩项目支出预算经费,相应减少本年收入。
(图1:2017年本年收入结构)
2017年投促局本年支出合计127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25万元,占39.03%;项目支出776.55万元,占60.97%,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819.74万元,下降39.15%。主要原因为压缩项目支出,相应减少本年支出。
(图2:2017年本年支出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投促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8.0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5.48万元,下降39.82%。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投促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3.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19.84万元,下降39.16%。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投促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3.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9.03万元,占9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2万元,占3.64%;医疗卫生支出与计划生育支出16.68万元,占1.31%;住房保障支出43.78万元,占3.44%;其他支出7.89万元,占0.62%。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4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0.70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576.43万元,完成预算94.36%。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3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8.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 支出决算为7.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58万元,完成预算3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71万元,占15.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55万元,占1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32万元,占73.68%。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15.71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次,出国(境)6人次。开支内容包括:赴美国、德国、瑞典开展对接促进活动,赴台湾考察电子信息产业,赴台湾对接电子信息企业,赴香港参加港澳合作周系列活动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1.87万元,增长309.11%。主要原因是为赴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增加3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商务车1辆,轿车2辆(公车改革后2辆轿车已划转至泸州交投集团使用,资产未作账务处理)。
主要用于机关及直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4.47万元,下降55.6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76.3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47批次,72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6.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依托机构协会开展专题招商、承办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投资推介会、来泸考察客商对接等专场投资促进和贸易洽谈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47.03万元,下降65.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在保障公务活动正常运行下,节俭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投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9万元,比2016年减少39.33万元下降79.2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足,减少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投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投促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实际使用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款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用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用于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 用于按房改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 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泸州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