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公告公示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办理

1、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为33mm×48mm)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提交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3、首次申请居留签注的,应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4、交验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换发办理

1、制证照片(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及回执单和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3、申请人原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交验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发办理

1、制证照片(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及回执单;

2、提交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3、因遗失、被盗原因申请补发台胞证的,应提交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

4、交验本人台湾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5、交验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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