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3 17:3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市政务服务大厅“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日),与周末连休共3天,4月8日(星期一)正常对外办公。值班电话:0830-3114602 泸州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2019年4月3日 【打印正文】 上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 2019-03-25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