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公告栏_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您的位置:首页 >公告栏>详细内容

公告栏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编辑:张恒志 发布时间:2019-03-29 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事项列入议事日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市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健全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回应”的原则,落实行政性规范文件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查。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发布机制,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回应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二)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责任落实。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8〕111号),明确各科室队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开展网站公开自查,专人督促整改落实,全面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探索建立和运用多平台、多媒体,开拓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泸州安监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对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推进局网站公开信息适时推送至市政府网站、“信用泸州”等。根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在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专门设置信息公开目录进行链接,并责成专人维护更新。与泸州日报、泸州电视台、泸州广播电台等媒体合作,开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等信息发布。加强“泸州安监”微信平台建设,设置专职编辑,及时发布安监快讯、安全提醒、安全理论等知识和互动服务内容,该平台全年累计发布各类安全生产信息1000余条。

三是加强内容建设,提升公开影响力。围绕群众关心事项,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并动态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在局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热点专题、办事服务等专题,及时公开行政权力、行政责任清单、双随机执法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2018年共主动公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信息,公示生产安全行政行政许可信息76条,行政处罚信息45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27条,以信息公开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有效营造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各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处罚结果的收集、法制审核、专人上传等工作。2018年共在门户网站公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148条。二是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及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共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4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6条,在中国,在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61条,通过各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49条,参与舆论热点问题引导1次。2018年在市局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泸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面应用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开展依申请公开系统登记录入、办理工作。严格执行局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严格遵照登记受理、业务把关、法制审查、保密审查、领导审签、告知递送、系统归档等流程办理,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便民。201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信息公开举报投诉。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营造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预先审核制度,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

二是探索应急管理和处置信息公开工作。立足机构改革,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转型升级,依据职能转变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修改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统一发布口径,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保障力度。加强业务人员教育培训,普及信息公开知识,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