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4月11日,泸州日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泸州市将全域推进“美丽泸州·宜居乡村”建设,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
在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方面,泸州市将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员制度,加速推进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今年,预计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
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泸州市将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推广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今年,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50%以上的行政村,泸县40%以上的行政村,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3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将得到有效处理,全市力争建成水美新村18个以上、美丽渔村2个以上。
在推进农村户用无害化厕所改建和公共厕所建设方面,泸州市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今年,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将达到85%;泸县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全市40%以上行政村新(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新(改)建乡村旅游厕所26座。
泸州日报记者 简放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