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二十二条”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发展_09B质量监督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索引号: 008350806/2018-00204 发布机构: 市质监局
发布日期: 2018-09-30 主题分类: 09B质量监督
文 号: 关键词: 经济发展

市质监局:“二十二条”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职能转变,优化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培育良好市场环境,9月28日,泸州市质监局印发《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二条措施》,将全面践行承诺,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简政放权降门槛。一是下放权力。将由市级办理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全面委托下放各区县办理(CNG气瓶使用登记、变更除外)。二是减化程序。减少重复材料,如对同一企业同时办理多项许可的,企业只需提供一次“营业执照”复印件。减少办理环节,三区内企业强检计量器具报检,只需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区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即可向市计量测试所申请周期检定。减少办理时间,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许可事项一律当场受理,其他流程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均压缩30%以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数量不超过50台的,原则上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承接省上许可事项,在省局制定的《8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要求时间上压缩50%。三是实行“容缺受理”。即对申请人已具备基本审批条件,申请事项中主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非主要材料缺少或存在缺陷、瑕疵的,在申请人作出书面补齐承诺后,先予进入受理程序。待补齐材料后,再予审批发证。优化服务增活力。一是转变管理方式。如简化特种设备告知程序,对异地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相应资质证明告知不再发放登记确认证书,只需由维保单位提供告知材料;缩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办证时间,考试结果公布时限在规范基础上压缩75%,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焊工考试除外),考试合格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推行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网上提交,基本实现“跑零次”,以及根据企业自愿选择,对办理的许可证件、检验检测报告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等。二是提高服务效率。需要对报检计量器具是否属于免费检定范围审核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报检单位;积极推进和完善网上报检、微信报检、预约报检等方式。缩短检验检测时限,特种设备检验从确认现场检验完成时间点到报告完成出具时限,原则上根据设备检验类别,在技术规范要求基础上分别压缩30%~75%等。创新监管保公平。一是强化对市场主体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加快推进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严格抓好专项(重点)监管,坚持放管结合,统筹做好证前宽松审批与证后从严监管工作。充分实施信用监管,运用“红黑名单”制度,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探索试点电梯远程物联网监管、气瓶充装电子标签和二维码组合监管、特种设备标准化和分级分类监管等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管有效性。二是强化对技术机构监管。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等机构监管,确保考试成绩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授权计量技术机构监管,确保贸易结算和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数据准确。三是强化对委托下放事项监管。加强对委托下放权力运行的培训指导,制定相关作业指导手册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提升区县承接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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