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350822/2019-00007 | 发布机构: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9-01-14 | 主题分类: | 09D食品药品监管 |
文 号: | 关键词: | 整体预算绩效评价 |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组成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性质属行政单位,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16个科室和1个稽查支队(未独立核算)、1个投诉举报中心(2017年新增未独立核算)。主要有办公室、行政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综合协调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服务科、风险应急科、医疗器械科、药化生产科、药化市场科、科技宣传科、机关党委、稽查支队、投诉举报中心、高新区分局。(二)机构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2.负责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3.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4.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核工作。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6.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国家和行业医疗器械产品标准、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7.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院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中药材市场。8.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9.组织查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10.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广告监测。11.指导区、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12.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分析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生产环节食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生产环节食品监督抽查工作。13.掌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专项治理、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工作。1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验、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15.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人员概况。2017年人员编制数95人(其中公务员4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1人,事业5人,工勤3人)。年末实有职工93人(其中公务员4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30人,事业3人,工勤3人,离休1人,长期聘用9人)。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收入合计416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8.34万元,占99.75%;其他收入10.27万元,占0.25%。(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支出合计415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65,占42.43%;项目支出2393.96万元,占57.57%。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一)部门决策情况。一是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创建为 契机,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迈上新台阶。二是着力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三是突出加强监督抽检和稽查执法。切实履行职能职责,树立食药监管系统的良好形象。四是加强“三小”条例宣贯。五是突出群体性聚餐专项整治。六是加强白酒质量专项整治。七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八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九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演练。十是强化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 (二)综合管理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省局的坚强领导和局党组及全局干部职工的团结配合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省局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省局“一二三三五三一”工作思路,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泸州”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三)部门绩效情况。1.狠抓专项治理,提升监管效能。一是着力推进餐饮质量提升。实施大中型餐馆“明厨亮灶”工程全覆盖,完成8085家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全市主城区、县城大中型餐馆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对5469家小餐饮店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升餐饮质量。推进全市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学校食堂全面实现持证供餐。以“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为抓手,加快推进“品质肉菜专柜”建设,确保老百姓“菜篮子”安全。二是着力推进群体性聚餐 “双备案”管理。对6133名乡厨从业人员进行建档管理,“打捆”为农村流动厨师购“保险”。全市“坝坝宴”备案46620次。三是推行食品小作坊“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大力推行食品小作坊“备案建档、挂牌公示、要素监管、强制检验”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备案食品小作坊1212个。由市局统一设计,将小作坊备案证、健康证明、监管责任人员信息、投诉举报电话、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要点等内容在小作坊公示栏上统一公示,挂牌公示1204个。四是着力加强农村食品专项整治。以农村小食品经营店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市场交叉检查。制定下发了《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与市农业局就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签订《合作协议》。五是着力防范药品生产系统性风险。制定下发了《泸州市药品生产企业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开展规范药品生产企业检验行为专项行动,督促帮助企业全面提升药品生产质量控制能力;开展药品GMP飞行检查,排查消除药品生产环节系统性风险。对11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查出缺陷123条。六是着力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药品流通领域整治“回头看”、城乡结合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限期责令整改178家,撤销药品GSP证书12家。2.狠抓检查抽检,严控风险隐患。一是切实履行日常检查职责。严格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四川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指南》等制度,健全监管档案,严格风险分级,结合“双随机”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网格化、现场检查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抓好日常监管工作。扎实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全市639家食品生产企业实现风险等级评定全覆盖。二是强化监督抽检工作力度。计划完成食品抽检17385批次,完成19550批次,不合格率9.91%。全市完成药品抽验730批次,监督性抽验不合格率9.57%。强化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倒逼企业更好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扎实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结合舆情监测、投诉举报、日常监管、抽检监测等反映的问题,排查问题隐患,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整治隐患。排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50422家,排查隐患4926家,整改到位4796家。3.狠抓稽查执法,严惩违法行为。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全市共受理投诉举报1030 件(含省局交办69件),立案查处 57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21件举报件进行奖励。二是强化案件查办。2017年全市立案1284件,同比上升53.76%;结案1437件;罚没款金额1132.098万元,同比上升34.56 %;移交司法机关案件34件,同比上升54.5 %。三是加强办案协作。联合公安、工商、农业、城管等部门,实施错时执法,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在“地沟油”专项整治中,筛查线索26条,移送案件3件,查封“地沟油”850公斤,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人,有力震慑违法使用“地沟油”的行为。4.狠抓宣教引导,凝聚共治能量。一是强化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 “你点我检”等主题宣教活动,印制野生毒蘑菇、亚硝酸盐、醇基液体燃料等易误食中毒宣传资料17万份,打击“地沟油”及创建知识展板16200张,进行全覆盖发放张贴,有效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与参与度。二是着力组织企业报告履责。召开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报告会2次,通报食品违法典型案例,警示警醒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5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告。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实行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将许可结果在市政府信息公示平台和市局网站同时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021条。全年市局共公布抽检信息8期,公布抽检食品信息8300批次。四是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在主城区高速公路设立4块单立柱广告,开展创建公益宣传;在全市800余台公交车车载视频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宣广告,每年播放700万余条次;在80多个楼盘、1200多台电梯LCD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宣广告,每年播放1亿多条次;利用覆盖全市143个乡镇(街道)的邮政储蓄网点LCD平台,每年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宣广告300多万条次;在泸州电台交通频道、新闻频道、音乐频道黄金时段每年播放科普知识和创建宣传标语6000余条次,在城区主干道天桥、出租车、临街药店、银行等场所的LED滚动播放科普知识和创建宣传标语500多万条次;以及微博、微信、电台等多种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泸州市局微信微博在2017年度四川省食药监系统政务新媒体影响力中排名第二,政务微博被人民日报评为第三季度“全国十大食药监微博”;我局政务微信微博被评为2017年度十佳(市级)政务新媒体。5.狠抓产业服务,推动食品医药产业发展。一是服务白酒产业发展。白酒生产许可现场核查150家,延期换证23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52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HACCP质量体系认证工作。二是服务医药产业发展。2家药品生产企业5个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西蜀九锦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完成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35个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注册审批工作。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通过资格认定。积极与国家总局和省局协调汇报,解决了科瑞德凯华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出口欧盟相关事宜。华康药业、洪昇医药、润森医药迁入我市。积极支持泸州医投集团在药品流通领域兼并重组。180余家药品零售门店通过GSP认证,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承接省局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共筑药械、景宏器械、泰和鸵人医疗器械等三家公司规范开展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工作。四、评价结论及建议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确保了我市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顺利通过,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泸州工作有序推进。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