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食药监局全面规范农村集体聚餐,促进农村环保工作开展_09D食品药品监管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索引号: 008350822/2019-00001 发布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19-01-07 主题分类: 09D食品药品监管
文 号: 关键词: 农村集体聚餐

纳溪区食药监局全面规范农村集体聚餐,促进农村环保工作开展

纳溪区食药监局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双备案”制度。全区564名农村流动厨师100%纳入监管,实行凭三证上岗(即健康合格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登记备案证),统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全市率先为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统一制作工作服1000余套,印制食品药品监管标志,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今年以来,共备案指导4872次农村集体聚餐,保障就餐人数1140030人,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件,促进农村环保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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