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强化五促进药品流通领域规范_09D食品药品监管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索引号: 008350822/2018-00079 发布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18-12-21 主题分类: 09D食品药品监管
文 号: 关键词: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强化五促进药品流通领域规范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强化五促进药品流通领域规范

2018年,泸州市药品流通领域监管狠抓风险防控,着力加强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力度,促进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质量有效提升。强化培训促进行业素质和监管能力增强。针对行业薄弱环节开展“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等能力提升主题培训,全年以培训或约谈形式对企业开展法规宣传培训近20余次,培训人次近1000人次,大力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合规经营法规意识;主动下沉基层探索开展药品流通监管精准培训,针对基层人员流动频繁专业不对口情况,摸索出一套“讲+演+实战”基层快速业务培训法,不断激发基层人员监管活力,提高了基层人员监管水平。强化薄弱风险环节管理促进经营能力提高。结合各类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清理出“特管药品”“储存条件”“处方抗菌药物销售”“执业药师挂靠”“购销票据”等工作突破点,组织各区县局强化特管药品批发企业“两禁止、三分开”及零售企业“三专一查”、零售企业阴凉区域改造、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发票到位等薄弱环节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提升药品经营企业整体经营水平。 强化药品抽样工作促进饮片流通市场改善。除完成省局安排的712批次药品抽样任务外,为加大中药饮片流通市场整治工作,市政府同步安排了508批次药品抽样任务(1批次/万人),重点抽取对象为农村医疗机构和中药饮片流通环节。目前,已经全面抽样任务,不合格药品得到及时处置,有效排查和消除了农村市场药品购进渠道及储存环节的风险隐患,促进全市药品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强化医院药房规范管理促进使用意识提升。2018年初,联合市卫计部门出台“泸州市药房规范化管理标准”,对所有医疗机构按照“三级标准三个节点达标”工作方案,开展了前期动员、培训工作,目前全市已经完成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及乡镇(中心)卫生院第一阶段验收工作,全面提升了药品使用单位对药品购销存管理整体意识水平。强化严格监管严厉处罚机制促进市场规范。组织各区县局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展检查206家次,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检查200家次,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检查3382家次,药品使用单位开展检查3251家次,限期责令整改887家,撤销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证书14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7家,严厉处罚到人6起,移交稽查立案123起,移送公安机关4起,罚没款86.3余万元,极大的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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