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药品经营环节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推进会_09D食品药品监管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索引号: 008350822/2018-00078 发布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18-12-21 主题分类: 09D食品药品监管
文 号: 关键词: 药品经营环节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推进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药品经营环节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推进会

为巩固药品经营环节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药品经营环节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会,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负责人及2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门店管理,做到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店铺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证照齐全且亮证经营,在显着位置公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耐心回答顾客提问。二是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利用LED显示屏等载体播放公益广告标语和视频。三是及时清理立面及店内“牛皮癣”。药品零售门店内外须保持干净整洁,窗明几净。四是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五是增强守法意识,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产品,及时提供销售票据。会议强调,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城区药品零售门店的监督管理,督促门店落实以上五个要求,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浓厚的文明城市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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