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350822/2018-00074 | 发布机构: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12-19 | 主题分类: | 09D食品药品监管 |
文 号: | 关键词: | 白酒质量安全 |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进一步强化白酒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8〕133号)要求,切实加强泸州市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11月29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市进一步强化白酒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明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白酒质量安全分管副局长及食品安全监管股室负责人,市局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服务科负责人参会。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8〕133号)精神,对近期特别是即将到来的白酒消费旺季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强化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突出问题、突出散装白酒监管等方面严格履职,全面加强白酒质量安监管工作。最后,杨明辉副局长强调:一要常抓不懈,始终将白酒质量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要突出重点,把白酒质量安全工作落在实处。三要主体履责,要求白酒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四是履职尽责,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