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应急局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_09E安全生产监管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索引号: 729808004/2019-00111 发布机构: 市安全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19-03-11 主题分类: 09E安全生产监管
文 号: 关键词: 执法

泸州市应急局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做到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泸州市应急管理局积极谋划,结合监察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契机,编制印发了关于《泸州市2019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部署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要点》明确,2019年的工作目标是高标准完成市、县(区)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局统一编制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信访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全市安监执法队伍“四标准八统一”建设取得阶段性显着成效。

监察执法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保障,今年,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将从五大方面做好监察执法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具体而言,一是推进监察执法机制创新。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机构改革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健全执法运行机制;二是依法依规执法办案。做到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依法从严查处责任事故、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和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三是持续推进队伍建设发展。包括健全落实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和持续开展“四标准八统一”建设;四是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五是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要点》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训词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监察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监察执法工作的领导。

《要点》还要求,要规范执法办案。要按照涉诉追责的标准,确保程序和实体合法,严守自由裁量规定,严格执法办案时限和闭环管理,杜绝错案和被问责追究,执法办案既比数量,也比增量,更比质量。要着眼服务泸州“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对国有和民营经济一视同仁,畅通救济渠道,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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