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卫生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_13A卫生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索引号: 008350435/2019-00131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 2019-03-14 主题分类: 13A卫生
文 号: 关键词: 基层卫生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卫生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泸市卫发〔2019〕44号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8〕63号)、《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泸州市2018年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卫发〔2018〕271号),经委党组讨论通过,拟于4月上旬实施基层卫生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理论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4月10-13日,10日下午14:00报到,14:30开班仪式。

  地点:泸州市山海大酒店(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1号)。

  二、培训人员

  各区县基层卫生股长1人;每个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各1人,原则上是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三、培训内容

  邀请广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西南医科大公共卫生管理学院、法学院、附属中医医院专家等进行授课,培训内容为医院品牌与文化建设、医院财务审计管理、突发事件媒体应对、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机融合实施策略、基层卫生现状与发展思考等。

  每位学员围绕“医防结合,促进基层卫生高质量发展”,结合实践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稿应注重科学性、实用性,资料真实、数据可靠、内容具体,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不得抄袭剽窃网络文章,对优秀论文进行通报表扬。

  四、其它

  (一)请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统一收集辖区内学员名单,于3月25日前上报培训回执,并确定1名学员小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严肃学习纪律,按时到校参加培训。培训将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签到登记制度和学员档案,学员不得无故缺席,中途不更换培训人员。学员考勤表和签到登记表等有关培训证明性文书至少保存三年以备核查,表格有关内容将作为项目考核和督查的依据。

  (三)学员培训、餐饮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住宿、交通等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宋春兰,联系电话:3109650、18989130329,邮箱:lzswsjnwk@126.com。

  附表:泸州市2018年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回执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

  附表

  泸州市2018年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回执

  区县卫生健康局(签章) 小组长:

  
工作单位 姓 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是否住宿
         
         
         
         
         
         
         
         
         
         
         


  请于3月25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基卫科邮箱:lzswsjnw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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