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林业局关于张明春人大代表竹产业建议答复的函_06B林业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索引号: 008350398/2018-00205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1-15 主题分类: 06B林业
文 号: 关键词: 张明春人大

泸州市林业局关于张明春人大代表竹产业建议答复的函

  B类

  泸州市林业局

  


  泸市林函〔2018〕83号

  泸州市林业局

  关于张明春人大代表竹产业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张明春代表:

  您提的《关于竹产业方面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竹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指出您工作的泸州纳溪竹韵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二次技改,解决了竹材销售、开展培训解决当地农民就业和利用竹宵搞林下种养开展循环经济,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在产品销售上遇到困难,希望政府采购时给予一定帮助,支持泸州造泸州用。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出台了《关于促进政府、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优先采购使用“泸州造”产品的通知》(泸市府办[2016]146号),明确由市经信委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产品调研,摸底调查“泸州造”产品情况,并以府办名义分批次发布《泸州市优质工业产品名录》,牵头制定《泸州市优质工业产品名录管理办法》,将产品质量在全市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工业企业产品纳入管理范畴,并在加强审计监督、搭建销售平台、打击假冒伪劣、建立考评机构、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作了全面的安排,出台了《2016年泸州市优质工业产品名录(第一批)》。

  因此,请泸州纳溪竹韵贸易有限公司强化产品设计,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与市经信委联系对接,提供相关资料,力争纳入《泸州市优质工业产品名录》,积极参加政府、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采购招标。目前,市、区相关部门已采购了部分竹韵公司产品。

  再次感谢您对泸州竹产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履职尽责,全力支持竹加工企业的发展,恳请您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泸州市林业局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沈光才;联系电话:3104061)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泸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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