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350398/2018-00088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05-02 | 主题分类: | 06B林业 |
文 号: | 关键词: | 汛期安全 |
泸州市林业局安排布置汛期安全工作
近日,泸州市林业局召开全体职工,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省、市汛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分析近期安全形势和风险研判,安排布置汛期安全工作,市林业局长杜旭林主持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
汛期重点针对林业系统涉林行业监管,指导重点县区加强森林防火,基层场站,国有林场、工区、生产经营场所,木竹采伐现场,采伐迹地的清理,林区道路,在建工程,防治现场等领域安全,林区山体滑坡,林区车辆通行安全监管;直属单位生产工地,代管经营场所,危旧房等安全监管。
相关要求:一是安全生产的弦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强化全体人员安全意识,把安全的人和安全的物结合起来,抓好末端落实,拧紧安全工作之弦,警钟长鸣。二要加强巡查隐患力度。督促企业、经营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林业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各单位建立台账,实行安全隐患销账管理,安全工作闭合管理,局安委会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森林公安局要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林科院对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加大责任落实的力度,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三要抓好值班值守。林业系统要按要求落实值班制度。值班要严肃、认真、清醒,不擅离值守,脱岗漏岗,失职失责;预警预告要详细、清晰、及时,做到不误事,不误时,快速有效处置。
汛期重点针对林业系统涉林行业监管,指导重点县区加强森林防火,基层场站,国有林场、工区、生产经营场所,木竹采伐现场,采伐迹地的清理,林区道路,在建工程,防治现场等领域安全,林区山体滑坡,林区车辆通行安全监管;直属单位生产工地,代管经营场所,危旧房等安全监管。
相关要求:一是安全生产的弦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强化全体人员安全意识,把安全的人和安全的物结合起来,抓好末端落实,拧紧安全工作之弦,警钟长鸣。二要加强巡查隐患力度。督促企业、经营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林业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各单位建立台账,实行安全隐患销账管理,安全工作闭合管理,局安委会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森林公安局要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林科院对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加大责任落实的力度,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三要抓好值班值守。林业系统要按要求落实值班制度。值班要严肃、认真、清醒,不擅离值守,脱岗漏岗,失职失责;预警预告要详细、清晰、及时,做到不误事,不误时,快速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