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_10B城乡建设(含住房)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索引号: 00835353X/2011-00219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09-12-15 主题分类: 10B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 号: 关键词: 报告,建议,条例,办法,方案,通知,制度,措施,信息,应急预案,应急管理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应对市建管中心管理的市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 坚持分级、分工负责,实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的工作原则。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泸州市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办法》、《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编制。

  (四) 本预案适用于由我中心管理的政府投资的在建的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坍塌、高处坠落、机械设备倒塌、触电及洪灾等方面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险情。

  二、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 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根据上级应急工作制度和要求,设立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唐登齐

      副组长: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 曾品柱

      成  员:办公室负责人   朱  彬

  总工办负责人   陈春明

  综合科科长     王晓明

  工程一科科长   徐  隽

              工程二科科长   詹  勇

  各工程项目经理、总监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未在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挥、协调突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应急救援,监督各工程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应急救援职责的落实。

  2、及时了解建设工程突发安全责任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及时向市政府和市规划建设局报告,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抢险方案,组织调动专业队伍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应急救援,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根据事故等级,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二)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总工办(电话:2589067 ),主任由总工办负责人陈春明担任,成员由建管中心负责的在建项目工程现场代表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在应急响应期间按照事故等级及事故类型,立即做好事故报告,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

  2、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

  3、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4、负责同专家工作组专家进行联络。

  5、负责发布事故新闻、编发事故调查简报;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等。

  (三) 抢险救援指挥部的设立及职责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到场的应急救援领导组领导可决定或请示同意设立现场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组由中心主任唐登齐担任指挥长,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并设置指挥部显着标志。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应急救援会议,明确参与救援抢险单位及人员职责分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人员疏散、伤员救护,防止灾情扩大,对警戒、救援力量调度等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并检查督促落实。

  3、掌握并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和上级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有关领导请示报告救援进展及事故伤亡损失情况。

  4、应急救援结束后,组织进行救援总结,作出书面报告。

  (四) 抢险救援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

  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副主任曾品柱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在安全事故发生时,立即召集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到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2、根据抢险救援指挥部的指示及险情,有效指挥抢险并合理调配抢险机械、物质和人员;

  3、负责对外联络。

  (五)后勤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中心办公室朱彬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与各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联系,保持抢险救援指挥部与各项目负责人的联络畅通;

  2、熟悉各在建工程项目的抢险救援物质、机械和人员的准备情况,及时向抢险救援小组提供可供调配的人、机、物等。

  (六)专家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市建管中心指挥小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小组的咨询机构。成员由建设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使用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专家工作组参加市建管中心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七) 按照市规划建设系统应急预案要求,根据应急的需要,由指挥部决定通知局科技安全、设计基建、质量监督、城建监察等本系统业务部门及请求公安、医药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参加有关力量协调、技术咨询、现场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工作。

  (六) 各施工单位针对本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负责本企业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并报建管中心备案。

  三、安全事故的分类

  本方案所指安全事故是指由建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在建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所遇到可能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

  按照建管中心的工作性质,将安全工作分为以下几类:

  (一)、人员伤亡;

  (二)、施工机械、车辆倾覆;

  (三)、供电线路被破坏;

  (四)、天然气管、供水管、市政管网被破坏;

  (五)、通信线路被破坏;

  (六)、受暴雨、洪水威胁。

   四、各类事故的处置与响应

  当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照拟定的应急处理方案,迅速组织处置。

  (一)、人员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理

  当接到人员伤亡的事故报告时,要向上级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到场后,迅速组织人员和车辆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护,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取证。

  (二)、施工机械、车辆倾覆事故应急处理

  当接到有施工机械、车辆倾覆事故报告时,应迅速赶到现场。若有人员被困机械、车辆内时,首先组织对人员的抢救并通知120急救中心。然后迅速组织人力、器具对倾覆的机械、车辆实施救助。

  (三)、供电线路受损事故的应急处理

  当接到供电线路被破坏、造成停电事故报告时,要迅速与供电部门联系,切断电源及时抢修。若有人员伤亡时,要组织人员对对受伤亡人员进行抢救。同时在事故现场安全范围内实施安全警戒。

  (四)、天然气管、供水管和市政管网被破坏的事故应急处理

  当接到有天然气管、供水管和市政管网被破坏的事故报告时,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派人现场抢修。同时组织施工人员、机械给予土建配合,最大限度的减少经济损失。

  (五)通信线路被破坏的事故应急处理

  当接到有通信单位的(杆)管线被挖断、被破坏的报告时,要及时与相关通信单位取得联系,请求派人现场抢修。同时组织施工人员、机械给予土建配合,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通信,最大限度的减少经济损失。

  (六)受暴雨、洪水和塌方威胁的应急处理

  在雷雨季节随时做好防洪(人员、机械、物质)准备。当接到将有雷暴雨或塌方危险预警时,派人24小时值班,做到一声令下能立即投入抢险战斗。

    五、应急保障

  (一)  队伍保障

  1、各施工单位针对本单位施工生产任务特点,组织精干、有经验的抢险队伍(不少于20人),负责本企业应急救援工作;

      2、中心当接到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人员、设备并及时到位,正确实现指挥意图。

  (二) 通讯、物质保障

  1、中心应急指挥领导组成员及抢险队伍的负责人、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应24小时保持畅通。

  2、各施工单位必须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实际,准备一定数量的救援物质和机械(挖掘、支护、排水、照明、运输等),并将物资准备的情况报中心应急指挥领导组办公室。

  (三) 监督检查

  建管中心要按照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不定期的对在建建设工程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和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六、 应急响应

  当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根据情况,建管中心主任可下达执行方案的命令。各相关人员立即组织并投入到救援工作中。

  (一) 建设工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报告建管中心,建管中心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按要求报告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及有关领导,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二) 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应启动先期处置应急工作预案,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现场领导指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

  (三) 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按照事故的性质和现场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联系相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险救援需要,组织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提出对策方案。

  七、 后期处置

  (一) 结束程序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责成责任单位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根据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 事故调查

  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事故调查程序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认真总结在事故处理中的经验和教训。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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