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350363/2017-00363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7-10-26 | 主题分类: | 04A财政 |
文 号: | 关键词: | 市级,预算,绩效,说明 |
2016年泸州市市级预算绩效工作开展的说明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市积极推进2016年预算预算绩效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增强评价力量,预算绩效工作成效明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1)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预算绩效工作力度。将2016年预算绩效工作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后纳入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通报各市级部门。成立了“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其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加强对区县预算绩效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2)加强人员配备,成立预算绩效工作组。参照省厅模式,由预算科、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中介机构人员组成预算绩效工作组,负责市级项目的预算绩效工作。
(3)加强同步监督,成立了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监督工作组,主要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人员组成,负责对评价工作组的工作方案和评价报告进行复核,对评价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预算绩效监督与预算绩效工作同步进行。
2、完善制度机制,健全指标体系
(1)完善制度建设。为有序规范我市预算绩效工作,在总结以前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泸州市2016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工作方案》,对预算绩效的原则、依据、范围及考评方法、考评指标、组织方式、任务分工、工作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2)健全指标体系。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精准化的要求,在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项目特点和实际,按照“围绕管理目标,反映核心指向,体现泸州特色”的原则,对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二三级指标进行适当调整,确定一些最重要、最关键的绩效要素作为重点分值,进一步完善了具有我市自身管理特色的指标体系。
3、加强培训,夯实工作基础
9月召集预算绩效各工作组,结合所评价项目的内容、工作要求及预期目标对预算绩效的指标体系、现场评价工作的开展、评价报告撰写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召集各市级财政预算绩效受评单位,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前期自评资料准备、现场评价相关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讲解和培训。
4、合理运用结果,促进规范管理
要求区县财政部门将2016年预算绩效情况向区县政府做专题汇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严格要求整改。同时,将预算绩效结果将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对评价发现的问题作为规范支出执行管理工作的重要参照。
二、预算绩效项目总体及评价结果
从市级财政安排用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特定或专门用途的各类项目支出(含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融资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中选择了28个代表性强、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预算绩效,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农村贫困户建房补助等民生类项目;2015年白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天华富邦“年产4.6万吨聚四氢呋喃”等产业类项目,“花田酒地”景区创国家4A级景区建设、忠山隧道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价项目涉及21个市级部门,7个区县和部分企业,评价资金共计19.15亿元,资金总额较2015年增长31%。
三、取得的成效
按照新《预算法》的相关要求,在顺利通过省预算绩效工作组现场评价的同时,有序的推进了市级预算绩效工作,全面完成省、市支出预算绩效工作任务。通过开展预算绩效,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开展财政支出预算绩效工作,逐步解决了财政资金项目设置不规范、投向不合理、分配不科学等问题,有力推动了财政资金整合,挖掘了存量资金潜力,优化了投入结构,逐渐形成了“重点突出,控制有力、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管理有序”的财政资金管理格局。
(二)预算绩效工作进一步规范
在财政支出预算绩效工作推进过程中,预算绩效人员队伍配置不断增强,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的原则、依据、范围及考评方法、考评指标、组织方式、任务分工、工作责任等相关内容更加明确,评价机制更加健全;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评价指标体系,为深入推进建立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不够完善,缺乏后续维护机制或配套措施,影响项目效益的及时和持续发挥;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实施、项目使用率低、缺乏民众参与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预期效益,群众满意度不高等。
(二)整改措施
按照我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受评项目的具体问题,开始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将项目预算绩效报告分别送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在整改过程中认真梳理和研究受评项目的评价结果,将其作为规范支出执行管理工作的主要参照和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1)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预算绩效工作力度。将2016年预算绩效工作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后纳入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通报各市级部门。成立了“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其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加强对区县预算绩效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2)加强人员配备,成立预算绩效工作组。参照省厅模式,由预算科、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中介机构人员组成预算绩效工作组,负责市级项目的预算绩效工作。
(3)加强同步监督,成立了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监督工作组,主要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人员组成,负责对评价工作组的工作方案和评价报告进行复核,对评价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预算绩效监督与预算绩效工作同步进行。
2、完善制度机制,健全指标体系
(1)完善制度建设。为有序规范我市预算绩效工作,在总结以前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泸州市2016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工作方案》,对预算绩效的原则、依据、范围及考评方法、考评指标、组织方式、任务分工、工作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2)健全指标体系。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精准化的要求,在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项目特点和实际,按照“围绕管理目标,反映核心指向,体现泸州特色”的原则,对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二三级指标进行适当调整,确定一些最重要、最关键的绩效要素作为重点分值,进一步完善了具有我市自身管理特色的指标体系。
3、加强培训,夯实工作基础
9月召集预算绩效各工作组,结合所评价项目的内容、工作要求及预期目标对预算绩效的指标体系、现场评价工作的开展、评价报告撰写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召集各市级财政预算绩效受评单位,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前期自评资料准备、现场评价相关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讲解和培训。
4、合理运用结果,促进规范管理
要求区县财政部门将2016年预算绩效情况向区县政府做专题汇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严格要求整改。同时,将预算绩效结果将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对评价发现的问题作为规范支出执行管理工作的重要参照。
二、预算绩效项目总体及评价结果
从市级财政安排用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特定或专门用途的各类项目支出(含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融资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中选择了28个代表性强、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预算绩效,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农村贫困户建房补助等民生类项目;2015年白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天华富邦“年产4.6万吨聚四氢呋喃”等产业类项目,“花田酒地”景区创国家4A级景区建设、忠山隧道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价项目涉及21个市级部门,7个区县和部分企业,评价资金共计19.15亿元,资金总额较2015年增长31%。
三、取得的成效
按照新《预算法》的相关要求,在顺利通过省预算绩效工作组现场评价的同时,有序的推进了市级预算绩效工作,全面完成省、市支出预算绩效工作任务。通过开展预算绩效,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开展财政支出预算绩效工作,逐步解决了财政资金项目设置不规范、投向不合理、分配不科学等问题,有力推动了财政资金整合,挖掘了存量资金潜力,优化了投入结构,逐渐形成了“重点突出,控制有力、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管理有序”的财政资金管理格局。
(二)预算绩效工作进一步规范
在财政支出预算绩效工作推进过程中,预算绩效人员队伍配置不断增强,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的原则、依据、范围及考评方法、考评指标、组织方式、任务分工、工作责任等相关内容更加明确,评价机制更加健全;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评价指标体系,为深入推进建立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不够完善,缺乏后续维护机制或配套措施,影响项目效益的及时和持续发挥;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实施、项目使用率低、缺乏民众参与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预期效益,群众满意度不高等。
(二)整改措施
按照我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受评项目的具体问题,开始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将项目预算绩效报告分别送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在整改过程中认真梳理和研究受评项目的评价结果,将其作为规范支出执行管理工作的主要参照和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