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卫生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03年8月12日下发了《关于同意组建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泸编发[2003]24号),泸州市卫生监督所正式成立,2005年市编委下文将泸州市卫生监督所更名为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2015年,市编委再次下文将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更名为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是市卫计委下属的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编制为26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支队下设六科一室,现有在编行政执法人员22人,在编工勤人员1名。根据泸编办发【2015】142号文件,支队的职能职责是: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具体实施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能;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具体实施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能;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具体实施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能;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具体实施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能;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完成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执法工作。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成立以来,在泸州市卫计委的领导和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的指导下,狠抓机构的内部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了公共卫生监督和医疗卫生监督,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卫生法律法规权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单位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大驿坝11号,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830-2625313,值班电话0830-2514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