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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须知

    泸州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泸州市商务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从局长信箱收到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交有关处室、单位办理,并在一定的时限内,经内部审核后向来信人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范围
  (一)予以受理的情形
  1、对商务业务的政策咨询。
  2、对商务管理工作及相关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市商务局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4、其他可以受理的情形。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的事项,但来信人没有署名或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3、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4、不属于市商务局职责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5、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1)对市商务局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请直接拨打纪检监察投诉电话:0830-2276058。
  (2)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3)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涉及非本市级、县(市、区)职责范围的,请直接向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或商务管理部门反映。

  二、写信要求
  1、来信人在写信时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局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向“局长信箱”写信,请留下写信人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本站负责对来信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保密。
  3、写信时请一事一投,便于有针对性地办理和答复。
  4、来信应简明扼要,文字一般不超过1000字。
  本栏目不受理其他通过纸质信件、电子信箱、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