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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召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推进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7 14:5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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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市公安局、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等20余个市级部门,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八楼会议室召开了泸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推进会。市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了省、市人民政府“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也分别介绍了前期工作情况,针对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了工作要求:1、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确立了各部门分管领导和任务责任人、联络人员。2、进一步明确了部门改革事项,各部门要在3月底前,根据具体改革事项细化制定相应的《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审批改备案管理办法》、《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办法》、《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日常监督管理办法》。3、严格落实“双告知”“双反馈”制度,充分挖掘“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涉企信息归集制度,加强对外公示,在更大范围、更深层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等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完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资源归集,建立统一的企业基础信息资源库。4、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推行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克服只管有证的、不管无证的、不审批就不监管、出了问题就暂停审批等错误认识,做到不管部门发不发证、不管企业有没有证,都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管好是尽责,不管是失责,出现问题要追责。

会议强调了“证照分离”改革是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对“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大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列入2019年的改革攻坚任务,希望市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此项工作任务,通过此次推进会,学习交流了各部门的宝贵经验和做法,要采取一系列更加实际的举措,将泸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多项任务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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