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7〕56号)精神,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市农业局牵头代拟了《泸州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20日。在此期间,凡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泸州市农业局反映。
1、信函请寄至: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6号,泸州市农业局资环站,邮编:646000
2、电子邮箱:sclztfz@163.com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泸州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代拟稿)(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