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9年非洲猪瘟检测设备和试剂耗材询价公告
为迅速开展我市屠宰场非洲猪瘟抽样检测,需要购置车载检测设备和部分试剂耗材,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川财采[2018]124号)规定进行紧急采购。询价人为泸州市农业农村局。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一、谈判项目概况
根据省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农[2019]3号)下达我市非洲猪瘟专项经费,拟使用其中83.4万元作为本次采购资金。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和相关证明材料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供应商需提供材料和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原件盖章),报价单上需提供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用于发送询价结果)等信息。报价需包含运费、税费以及设备使用培训等售后服务。
3、提供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泸州市江阳区康平路22号泸州市农业农村局2号楼101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或者发送邮件到lzsdfzx@163.com获取询价清单。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报价单文件的递交统一于2019年3月29日下午16时00分前,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6号泸州市农业农村局5楼会议室。以上材料需在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材料正面需注明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视作废标。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递)。
报价最低者推荐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五、发布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谈判结果将在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luzhou.gov.cn)上及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平路22号101办公室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宋女士 周先生 彭先生
电 话:0830-8950607 传 真:0830-895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