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三方面”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
近年来,泸州市纳溪区民宗局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账户管理、提升监管实效三个方面,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把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对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的关键,成立了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同时督促全区18个宗教活动场所设立财务管理小组,配齐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存货等1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
二是加强账户管理。区民宗局把设立银行对公账户作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重要抓手,根据相关规定,对宗教活动场所在银行设立对公账户的工作程序、所需证件和资料等进行细化,并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就近到银行开设银行账户。截止目前,宗教活动场所对公账户开设率达到100%。同时,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账户管理,建立和完善账务档案,确保账户规范,资金安全。
三是提升监管实效。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将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至少自行对帐1次、每半年至少向信众公布1次,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1次,年终向区民宗局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离任时,进行财务审计。区民宗局结合安全检查等工作,每季度至少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抽查1次、每半年至少督查1次,发现问题,勒令整改,确保各项财务制度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