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统战和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各县(区)民宗局,市级爱国宗教团体,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泸编发〔2017〕17号)文件精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已更名为“泸州市统战和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自即日起,启用“泸州市统战和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印章,原“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印章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和作废印章模样
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