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解读_政策解读_信息公开_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详细内容

关于《泸州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9 18:27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泸州市教育局出台《泸州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体考)制度,引导、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爱好和习惯,切实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中考升学体考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相关内容,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内容为基本范围,结合我市实际所制定。

二、《方案》确定参考对象是谁?

2019年起,参加泸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三、《方案》规定体育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统一安排在2019年5月31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自定。同一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时间内(半天内)连续完成。  

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由县区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中断考试。由于上述原因中断考试,不能在一个单元时间内考完4个项目的考生,经考务办公室批准,可在当天考完。如当天不能考完,已经考试的项目成绩无效,补考时间另行安排。

四、《方案》规定的中考体考内容及评分办法有哪些?

(一)中考体考内容及分值

1.体考内容:中考体考内容由2个必考项目、1个选考项目和1个抽考项目共4个项目组成。

必考项目一: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必考项目二:1分钟跳绳

选考项目(学生自选):篮球绕杆运球、足球绕杆运球、排球垫球、原地正面投掷实心球、体操技巧(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抽考项目:立定跳远、50米跑、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坐位体前屈。抽考项目每年12月30日前由市教育局组织抽定后公布。

2.考试分值:中考体考总分为50分。其中必考项目30分(必考项目一20分、必考项目二10分)、选考项目5分、抽考项目15分。

3.考试顺序:1000米和800米是考生最后参加的考试项目,其他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各县(区)自行安排。

(二)评分办法

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三阶段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泸州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简称《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将于10月份印发。

五、《方案》对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如何评定?

(一)因残、因病考生免考或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中考体考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泸州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中考体考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参加县(区)教育局组织的补考,补考仅限一次,补考安排由县(区)自定。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免考手续。

(二)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认定

学校对申请免考的考生按相关规定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报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准予免考。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三)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因残、因病获准免考的学生及因健康问题(如患严重疾病、发育异常、过于肥胖或病弱)不宜参加中考体考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含县区级)证明,经县(区)教育局批准免考的考生,按25分计入总分。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