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泰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_通知公告_高新动态_泸州国家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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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泰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泰安街道 发布时间:2019-03-19 点击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维持行政运行,行使公共服务与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二)2019年重点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区委、区政府六个显着提升,两个率先实现和高新区千亿园区发展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高标准推进转型升级和城乡一体示范街道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泰安街道含1个行政编制机构和6个事业编制机构,行政在职人员25人,事业在职人员3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泰安街道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362.05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减少1187.61万元,下降26.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62.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泰安街道2019年支出预算3362.05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减少1187.61万元,下降26.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44.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96万元,项目支出1977.2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泰安街道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人员支出、行政运行、城乡事务管理、民政事务支出、农村道路建设等相关工作。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4.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

 

泰安街道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4.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保障、经济普查、招商引资等支出。

(二)教育支出31.24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职工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文体方面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8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补助、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补助支出

(五)医疗健康支出156.9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支出。

(六)乡社区支出143.9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管理事务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693.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机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水利建设、扶贫支出、农业生产补贴、村委会工作费用等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130.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泰安街道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泰安街道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384.76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803.37万元、增加138.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公用经费增加。主要包括:机关人员经费94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96万元。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泰安街道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泰安街道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3辆。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泰安街道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7.2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泰安街道2019年四川省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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