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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10条措施 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9-04-08 16:3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近日,我省聚焦人才“引育用留”关键环节,出台《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着力造就一支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基层人才队伍。

  引:省、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或聘用,基层工作经历成为“硬杠杠”

  借鉴推广公务员招录和遴选面向基层的有效做法,“基层人才10条”鲜明提出省、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层工作资格制度。“着力形成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用人导向,构筑基层人才流入‘洼地’”。省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坚持省、市公务员招录面向基层。“基层人才10条”明确,省级机关除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和个别特殊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级机关应拿出专门名额从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招录;无基层工作经历的,录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加大从“双一流”高校定向选调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工作力度,支持基层降低公务员考录门槛。

  实行新进事业单位人员基层工作经历制度。据介绍,省属、市属事业单位除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按规定考核招聘及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团赴外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外,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原则上应从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聘;确因工作需要的,经同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鼓励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留在当地。“基层人才10条”提出,每年定向考录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5%左右,其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的比例一般应达到30%。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地的乡镇事业单位;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服务的,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地的县、乡事业单位。2018年,我省为深度贫困县招募1627名“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志愿服务基层大学生,并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中直接招聘859名。

  育:加大乡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四个计划培育土专家、田秀才

  一手抓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一手抓本土人才培养,形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强大合力。为此,紧扣乡村振兴和持续稳定脱贫的人才需要,我省将人才培养培训重心下移,综合施策打造一支带不走的本土人才队伍。

  为引导更多本土人才返乡就业创业,“基层人才10条”提出,我省将实施本籍大学生定向培养、农民工返乡创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四大工程”,5年培养培育1万名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1万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1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和10万名村级后备干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活力和人才凝聚力。

  在培训方面,我省将通过实施“一村一幼”“一村一医”“一乡一全科”“一户一名技术能手”培训提能,5年内对基层所有学前村级教师全部轮训一遍,实现深度贫困县在岗乡村医生全面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帮助每户贫困家庭至少有1个劳动力掌握一门就业技能。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为增强基层“造血”功能,我省紧扣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特别是产业扶贫项目,开展“科技扶贫万里行”活动,每年统筹选派1000名以上科技专家和技术推广人员,以“人才+项目”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人才结对帮扶、点对点技术指导、组团式咨询服务。

  用:鼓励基层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构建人才智力帮扶协作机制

  省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基层高端人才尤为匮乏,要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观念,积极引导高层次紧缺人才到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服务。

  对此,“基层人才10条”提出,我省将推行柔性引才用才模式,鼓励基层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和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行双向兼职、联合聘用、人才驿站等引才用才模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转化成果、创新创业。

  针对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我省还将构建人才智力帮扶机制,推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每个县至少有1所高校、1家科研单位、1家医疗卫生机构、1户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与其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实现内地中小学、三甲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全覆盖。同时,推行教育、卫生等行业“市帮带县”“县帮带乡”“乡帮带村”,积极开展人才“传帮带”。

  我省还将对接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深化省内全域帮扶工作,实施千名干部援彝援藏行动,广泛开展干部人才交流,大力选派干部人才到彝区藏区和基层一线开展援助服务。

  留:推行事业单位岗编适度分离,开通基层人才评价绿色通道

  如何让基层人才既引得进,又留得住用得好?“基层人才10条”可谓是我省将“三个留人”具体化政策化的有效实践。

  推行事业单位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政策明确,我省支持事业编制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在基层教育、卫生、农业、林业、科技、宣传文化等领域和行业实行岗编适度分离,对新招事业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管校用”,在基层工作期间享受基层相应待遇。

  开通基层人才评价绿色通道。我省将建立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统一或硬性要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年限,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在教育、卫生、农业等系列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制度,所获职称资格、学历在所在县或同类区县有效。

  拓展基层人才成长空间。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0年及以上的,在竞聘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可不受本层级最高等级、岗位数额限制;工作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资格。在省“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选拔中开设基层专项,在推荐、申报评审国家和省级人才奖项、科技计划项目时加大对基层人才的倾斜支持力度,树立在基层建功立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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