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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政策全覆盖人员全覆盖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8-12-10 15:55:00 浏览次数: 【字体: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摸清受灾特殊困难群体情况,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帮扶,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政策全覆盖、人员全覆盖。困难群众御寒物资要在12月中旬前发放到位,其他保障政策措施要及时兑现,元旦、春节前要集中安排走访慰问,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欢乐祥和过节。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与开展“走基层”活动结合起来,多做惠民生、暖人心的实事。要深入细致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受灾群众、贫困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优抚对象、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群体等特殊困难群体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突出民族地区、高寒山区、深度贫困地区、受灾地区等重点地区,突出临界贫困户和御寒过冬困难的城乡重点人群,突出困难群众在口粮、饮用水、御寒衣被、取暖、危重病医疗等方面的重点需求,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雪中送炭”。要因人因户施策,及时将因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纳入救助范围,确保每一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都得到保障。

受灾地区要保障好受灾群众特别是转移安置群众基本生活,扎实推进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按时足额发放重建补助资金,帮助受灾群众早日搬入新居。做好金沙江白格堰塞湖受灾转移安置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保障工作,确保受灾转移安置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防疫、防火、防次生灾害工作落实到位。继续做好对老弱、重病、重残对象的分类施保和救助,2019年第一季度的低保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要在春节前足额发放到位。做好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制度衔接,提高医疗救助可及性。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
聚焦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特别是过冬生活存在困难的贫困群众,及时协调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为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和非贫困村困难群众及时送去米面油、御寒衣物、取暖保暖设备等慰问物品。大小凉山彝区等深度贫困地区要在落实好系列特殊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采取过硬举措,让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名贫困群众都安全温暖过冬。对因遭遇意外导致个人或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应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不得挤占挪用,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分配,不得延误拖沓。要坚决查处工作推进中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底数不清、措施不实、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导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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