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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泸州)有限公司《有机硅装置改造项目13万吨有机硅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02 08: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合盛硅业(泸州)有限公司

《有机硅装置改造项目13万吨有机硅生产线》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月29日,合盛硅业(泸州)有限公司根据《合盛硅业(泸州)有限公司有机硅装置改造项目13万吨有机硅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查看了该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曾名高坝工业园区、四川泸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的“物流商贸和新材料区”工业用地范围内(与环评一致),项目建设一期年产6万吨有机硅生产线和二期年产7万吨有机硅生产线,以及其配套的生胶装置、白炭黑生产装置、含氢硅油生产装置等。项目年产有机硅单体13万吨、白炭黑3000吨、107胶1万吨、甲基乙烯基硅橡胶6万吨、含氢硅油20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12月,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5月,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审批[2017]133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该项目 2017年10月建成。项目自 2017 年 10 月开始联机调试试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 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项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 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阶段对比,无重大变动。

三、项目环保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硅粉加工及输送中的含尘废气,有机硅生产中的各类工艺不凝气,盐酸脱吸装置尾气,白炭黑生产中的酸性废气,生胶生产的工艺不凝气,焚烧炉尾气,以及储罐区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等。

1、有组织废气

(1)硅粉加工废气及甲基单体合成硅粉输送废气

项目硅粉加工中产生的含尘废气、以及甲基单体合成硅粉输送废气,主要成分为粉尘等,硅粉加工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净化处理后经4根18m排气筒排放(3用1备,等效排气筒),甲基单体合成硅粉输送废气经布袋除尘净化处理后经1根(一二期各一根)20m排气筒排放。

(2)有机硅生产中的各类工艺不凝气

项目氯甲烷合成工段的工艺不凝气、甲基单体合成工段的脱氯甲烷不凝气、甲基分离工段精馏系统不凝气、高沸裂解不凝气、单体转化不凝气。以上废气分别经深冷回收物料后,送至厂区焚烧炉进一步焚烧处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焚烧炉装置周期性停车检修或出现突然断电等突发情况时,甲基单体合成工段的氯甲烷不凝气切换至车间现场水洗塔进行水洗放空,甲基分离工段精馏系统不凝气、高沸裂解不凝气、单体转化不凝气切换至1902车间水洗塔(1用1备)进行水洗放空,氯甲烷合成工段的工艺不凝气切换至水洗塔(与盐酸脱吸装置尾气共用)进行水洗放空。

(3)盐酸脱吸装置尾气

盐酸脱吸工段酸性废气经两级降膜吸收后,再由191C罐区与191E罐区之间水洗塔经过水洗以后尾气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4)白炭黑生产中的酸性废气

项目白炭黑生产线产生的酸性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水洗塔洗涤+碱液洗涤”后,尾气经1根25m排气筒排放。

(5)生胶生产的工艺不凝气

生胶生产线产生的工艺不凝气,经水洗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直接排放。

(6)焚烧炉尾气

已配套建设有1台1.44t/h的焚烧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该焚烧炉烟气经“两级旋风除尘+急冷+布袋除尘+水洗吸收+碱液洗涤”处理后,最终经1根50m排气筒外排。

(7)浆渣水解废气

浆渣水解装置生产废气采用两级吸收塔将其吸收成10%的盐酸送解析装置回用,尾气经尾气洗涤塔洗涤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8)含氢硅油产生的酸性废气

含氢硅油产生的酸性废气,经盐酸吸收系统水洗处理后,尾气由1根20m排气筒直接排放。

(9)裂解/环体蒸馏工段的裂解废气

裂解/环体蒸馏工段的裂解废气、裂解/环体蒸馏工段不凝气送真空循环系统回收物料,剩余不凝气主要为水蒸汽和氮气,由1根26m排气筒排放。

(10)盐酸贮罐区废气

盐酸贮罐设配套水洗塔(日常不启用),当储罐压力高时,尾气经水洗塔水洗吸收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生产系统、贮存设施中跑、冒、滴、漏的散排气体。

本项目采取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主要为:选用密封性能良好的设备和管件;反应槽,采用氮气保护,减少物料的挥发和溢出;项目采用喷淋吸收、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

(二)废水

项目废水实行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全厂自建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好氧生化”处理工艺,前端(预处理+水解酸化)设计处理能力为700m3/d,后端(好氧生化)设计处理能力为1050m3/d。污水处理站出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1、生产废水

1)工艺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氯甲烷合成工段废碱液,高沸裂解工段装置清洗废水,二甲水解工段分碱器产生的废碱液和碱性废水,裂解/环体蒸馏工段真空系统循环排污水和十八醇废水,盐酸脱吸/稀酸回收工段酸性废水,白炭黑生产工段废气洗涤废水,生胶生产工段洗气废水,含氢硅油生产工段分层器产生的NaCl废液,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焚烧炉碱洗废水、化验室废水、检修废水、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安全系统喷淋洗涤废水都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厂区生活污水

厂区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职工宿舍、办公楼、和食堂等,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

厂区采取了消声、减振、隔声、合理平面布置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甲基合成工段触媒、甲基合成工段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分子筛等作为危险废物厂家回收;隔油池水解油、收尘灰、裂解工段产生的裂解残渣、废润滑油、工业盐等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五)其它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污水站风险防范设施:全厂设置有4000m3的事故消防废水收集系统(2×1500m3的事故水池+1000m3污水站调节池),另外各罐区贮罐围堰也作为临时事故废水收集池。

2、固废风险防范设施:一般固废堆场,地面进行了硬化,设置了截污设施、挡雨棚等。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了标识标牌,进行了台帐管理,采取了“防雨、防渗、防流失、防风”措施。

3、储罐区风险防范设施:各罐区设置了围堰,并配备有相连的备用贮罐。

4、氯化氢装置风险防范设施:在氯化氢装置附近设置雾状喷淋器,在装置处设置了围堰(容积222.7m3)用于收集喷淋水;围堰与事故水池相连用于收集处理事故喷淋水。

5、氯甲烷罐区风险防范设施:设置了冷却喷淋系统,设置了围堰(容积695m3)用于收集喷淋水。

6、焚烧炉故障、检修期间废气应急处置措施:生产车间工艺不凝气切换至现场水洗塔进行水洗放空。

7、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环评要求采取了防渗措施,设置1口地下水污染监控井。

2)在线监测装置

废气排气筒设置了监测孔,焚烧炉排气筒安装有NSA-3090在线检测设备;污水处理站总排口设置规范,出口安装有TOC-4200和NHN-4210在线检测设备。上述在线监测设备均已通过验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报告》(川环监验字(2019)第YS18018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硅粉加工废气、甲基单体输送废气、白炭黑酸性废气、含氢硅油酸性废气、浆渣水解尾气所测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焚烧炉所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满足《四川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3标准要求,其余所测指标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中VOCs浓度满足《四川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标准要求,氯甲烷满足《四川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标准要求,其余所测指标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2.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中的pH值及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厂界夜间厂界环境噪声超标(周围无噪声敏感点),其余点位噪声排放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弃物

甲基合成工段触媒、甲基合成工段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分子筛等作为危险废物厂家回收;隔油池水解油、收尘灰、裂解工段产生的裂解残渣、废润滑油、工业盐等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五、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公司制定有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对厂内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排放及处置做出了要求,对涉及生产的部门相应的环保管理职责做出了要求,同时制定有奖惩制度。公司成立有环境健康和安全部作为环保管理部门,设有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环境保护档案由环境健康和安全部负责管理、登记归档并保管,建设期和生产期的环保资料齐全。与工程有关的各项环保档案资料(如: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等)均由办公室统一收存, 主要的环保设施运行、维修记录由公司分管部门统一管理,以备查用。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合盛硅业(泸州)有限公司有机硅装置改造项目,即13万吨有机硅生产线环评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配套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见附件 。

合盛硅业(泸州)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日

合盛硅业报告.doc

合盛硅业有机硅竣工环保验收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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