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州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安宁大道东侧)用地调整的批复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州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安宁大道东侧)用地调整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你局《关于泸州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安宁大道东侧)用地调整的请示》(泸规管〔2018〕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同意以下调整内容。
调整地块位于龙马潭区安宁街道安宁大道东侧,面积约72亩,调整前:用地性质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调整后: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容积率大于1.0且小于等于2.2,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绿地率大于等于20%。
请你局完善相关控规成果,并按调整后的控规成果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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