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关于潘宇微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7 18:3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局机关各科室: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公务员局同意,决定:潘宇微同志任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中共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2018年9月27日 【打印正文】 上一篇:中共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关于张峻同志免职的通知 [ 2018-07-02 ] 下一篇:中共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关于李春江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 2018-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