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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市应急〔2019〕30号 关于印发2019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编辑:程小娟 发布时间:2019-03-21 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文件

 

 

泸市应急〔201930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队、局属二级单位:

现将《泸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315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泸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力推动《中共泸州市委关于围绕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和《泸州市六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落地落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严格规范依法履职,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和机制,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行政执法活动程序正当、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强化法制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市应急管理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提供法治保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成区域中心,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治环境。

三、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贯彻实施意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应急部、省应急厅等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立法调研,召集县区、园区、乡镇、企业等基层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做好汇报。

(二)持续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健全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对宪法、党内法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常用重要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核、备案工作,按照《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合规,并做好备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回复和行政诉讼应诉,依法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工作,配合省、市编办分门别类全面彻底梳理行政职权,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

(三)加强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宣传。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在官方网站开设政策法规宣传专栏。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七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协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普法工作的指导,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各个环节。

(四)依法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成果建立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工作机制,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提高执法透明度,完善执法流程,守住合法底线,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横向联合执法、上下联动执法和执法案件移送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告知、听证、回避、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等程序性制度。

(五)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裁量规则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按照平等原则、比例原则,确保大致相同的违法行为在泸州市行政区域内适用法律大体一致。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通报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督促指导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六)开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针对2018年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指导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抓好整改落实。重点督查对《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规法规的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政策法规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七)加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的监督力度,适时通报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情况。对发现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有违法和明显不当的,及时通知纠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预防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队和局属二级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全面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应急管理干部法制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梳理应急管理改革后的权责清单,逐一厘清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事项,做好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依法履职尽责。要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193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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