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巨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项目比选公告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要求,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评价的机构对四川泸州巨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简介:四川泸州巨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销售:2-甲基-3-丁炔-2-醇等。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持有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原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2-甲基-3-丁炔-2-醇,1000t/a。
二、工作内容:按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编制完成四川泸州巨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经专家审査通过,取得备案文书。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0000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安全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料
1.符合以上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
4.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5. 2016年01月01日至今服务过的同类工作业绩;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提供相应的后期服务承诺及工作进度安排等;
8.报价单。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自行装订成册,1正2副,资料应进行密封,密封条上盖章,注明日期和单位全称。
六、报价相关事宜
1、报价单应以人民币报价,本次报价包括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费用、编制报告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交通、食宿、材料费、税金、管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注明报价的有效期。
2、报价单应写明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安全现状报告日期,若推迟时间,应按推迟时间天数交纳违约金,说明发票类型。
3、不论报价结果如何,一切与报价有关的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七、比选办法
组织相关单位成立比选小组,比选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拆封,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并最终确定本次评价服务单位,并与服务单位签订合同。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2019 年 3 月 15 日 18:00 时(北京时间),送达至四川省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1号),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其他事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存在虚假,比选人有权取消其比选资格。
十、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1号兴泸龙泉大厦
联 系 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吴正勇、蒋开勇
联系电话:0830-3119224
2019年2月26日
量化评分标准、评分依据(技术部分65分、商务部分35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 | 企业综合实力 35分 | 设备保障 | 10分 | 1、为本次技术服务能提供专业设备1台得1分,最高得6分。 2、为本次技术服务能提供公司自有车辆2辆得1分,每增加一台得1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公司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
企业业绩 | 25分 | 2016 年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一个业绩得 5 分,最高得 25分。 | ||
二 | 人员配备 20分 | 项目负责人 | 5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安评工程师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得3分。 |
技术负责人 | 5分 | 具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安评工程师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得3分。 | ||
项目人员 配备 | 10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注册安全评价工程师资格,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10分。 | ||
三 | 履约能力10分 | 工作进度安排及时间(5分) | 进度安排很合理、时间短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后期服务承诺(5分) | 技术承诺合理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四 | 投标报价35分 |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概况,同时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按采购文件要求,填报价格。报价最低得35分,其他供应商报价比最低价每高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