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馨龄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19]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李馨龄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挂职时间两年。
免去:
雷宏的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罗太明的泸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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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市府人[2019]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李馨龄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挂职时间两年。
免去:
雷宏的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罗太明的泸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