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金融办公室关于对何剑代表“关于对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几点建议”的回复_04Z其他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索引号: 008353580/2018-00005 发布机构: 市金融办
发布日期: 2018-07-19 主题分类: 04Z其他
文 号: 关键词: 会议,建议,办法,制度,服务

泸州市金融办公室关于对何剑代表“关于对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几点建议”的回复

  

泸州市金融办公室

关于对何剑代表“关于对担保机构服务

实体经济的几点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何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几点建议”已收悉,我办进行了认真研究,现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坚守本源,防范风险”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相关精神,我市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要求公司立足于实体经济的行业本源,规范经营,防范风险。首先加强日常监管,要求担保机构按月提交相关报表,以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其次,按照省金融工作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全市担保公司年度合规经营检查,对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存在风险隐患的公司进行了处理,其中2017年共排查出7家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停业整顿公司5家,取消资格公司2家)。总的来说,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平稳,风险可控。下一步,将按照即将出台的最新《四川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四川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配套管理办法1-4》的监管配套制度,加强行业监管,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红线。

二、关于分类管理,引导发展

第一,我市始终坚持融资担保立足“三农”、中小微的发展定位,积极为相关产业提供担保服务。为支持“三农”发展,积极与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召开了“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合作签约仪式暨泸州市财金互动助推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担保培训会”,进一步加强我市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服务“三农”能力,实现了农担合作的全县区覆盖。为支持中小微、高新产业发展,积极与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进行对接,陪同相关来访人员走访了市商行、高新区,推进洽谈“支小贷”专项合作。截止2018年5月底,已为全市496户中小微企业、“三农”提供担保贷款50.6亿元。第二,为改变我市担保资源分散,各担保公司发展差距大等现实问题,优化我市担保行业资源配置,我办正积极争取设立市级层面的融资担保集团。目是要进一步整合全市的担保资源,让没有发挥作用和作用较小的政策性担保公司真正实现自身的政策性功能,形成“1+1>2”的效果。第三,放宽政策性补贴的准入条件。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民营担保机构一视同仁,通过提供代偿补贴、担保费补助等方式,支持其发展。

三、关于“思想统一,战略规划,制度落实”

一是在考核上,积极向上争取降低或取消对担保公司的盈利要求,重点考核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情况。政策性担保业务,应坚持保本微利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着力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二是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国有政策性担保公司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在改变考核标准的前提下,允许政策性担保公司少盈利或者不盈利,对公司产生的代偿进行有效的补充。同时,探索建立担保公司与银行、政府和其他相关机构的分担机制。在与省农担合作过程中,探索建立了“433”的分险机制。我市与省再担保公司进行对接时也了解到了相应的分险机制,目前正积极争取与省再担保公司的合作。下一步,将以此为突破口探索我市政策性担保的分险机制,努力搭建更为平等的政银担合作平台。

尊敬的何剑代表,当前我们在强化金融支持,推进担保机构服务经济实体工作中仍面临诸多的问题,需要各级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合作,努力加以解决。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推进担保机构服务经济实体工作中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谢谢。

 

 

州市金融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