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350910/2019-00004 | 发布机构: | 市环境保护局 |
发布日期: | 2019-01-15 | 主题分类: | 10C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 号: | 关键词: | 环保 |
泸州又获全省第一!环保系统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数据出炉
为深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有效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和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机构9月至10月,对21个市(州)环保部门开展了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显示,全省环保系统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综合指数为82.45,较2014年(75.04) 提高7.41,属比较满意水平。据了解,测评内容共有依法履职、服务发展、作风建设、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清正廉洁、环境整治成效、环保宣传教育八项。其中泸州市依法履职、服务发展、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四项指标分别排名全省第一,综合指标位列全省第一。泸州取得如此喜人的成绩,与泸州的城市发展定位不可分。近年来,泸州市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2018年,全市主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达305天、同比增加32天;全市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历年来首次达10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市未发生一起重较大环境安全事故。中共泸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作出《关于围绕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把“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目标统领,把“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为泸州生态建设的重大责任,围绕这一工作定位和要求,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持续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役、打赢碧水保卫战役、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役等9个配套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以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发展。同时,抓好“七个结合”,将流域生态双向补偿与水污染防治结合、将建设绿色能源体系与大气污染防治结合、将土地资源管控与土壤污染防治结合、将农村饮水安全与饮用水源地保护结合、将集聚集约发展与散乱污整治结合、将黑臭水体治理与打造宜居宜业环境结合、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与乡村振兴发展结合。确保到2021年,泸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长江、沱江水质稳定保持在三类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可控,严守长江出川防线。全面加强生态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长江沱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沿江空间布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实施生态分区管控,目前,泸州市已形成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阶段性成果,经修改完善后将成为我市科学、有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同时,注重生态修复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强化信息化建设,织好生态环境监测网,严打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快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全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投建运管”和城乡环卫两个“一体化建设”,到2021年,实现中心城区、县城、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50%,主城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镇(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