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林业局关于曾俊才人大代表修建护林防火通道、林区公路建议答复的函_06B林业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索引号: 008350398/2018-00202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1-15 主题分类: 06B林业
文 号: 关键词: 曾俊才

泸州市林业局关于曾俊才人大代表修建护林防火通道、林区公路建议答复的函

  B类

  泸州市林业局

  


  泸市林函〔2018〕84号

  泸州市林业局

  关于曾俊才人大代表修建护林防火通道、林区公路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曾俊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护林防火通道、林区公路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护林防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会同各相关科室认真研究,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招商引资

  近年来,市投促局、市林业局局一直将竹产品加工项目作为产业招商重点,结合我市竹产业发展现状和规划对目标企业进行了梳理,并与纳溪投促局进行了沟通交流。下一步,我们将市区联动对重点目标企业开展主动对接,争取企业来泸考察投资。2017年以来,已跟踪对接国内竹产业优质企业,并帮助园区引进签约浙江鑫宙竹缠绕管道、英正辉竹餐具、华利包装、祥丰家具等13家企业。

  二、关于政策和资金争取

  一是在土地指标上。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大旺乌蒙山菌竹园,在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可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使用农用地进行菌竹园建设,对园区、菌种场等涉及永久性建设用地,应首先在已征存量国有土地和闲置建设地块上选址建设,确需新选址的,在符合纳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市国土局积极支持,按征地政策依法组织报征,保障竹产业发展用地。二是在财政支持上。市财政表示将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发〔2014〕48号)精神,2015年市级财政设立了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了对竹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2015年以来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200万元,其中2018年安排600万元。用于支持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后续年度资金安排上,市财政会继续支持竹产业园区建设。三是在项目支持上。市经信委积极与省经信委协调对接,省上拟将泸州高新林竹产业园列入《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实施意见》,作为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之一。积极争取省级工业专项资金支持。今年共争取省级竹加工产业专项工业资金960余万元,主要用于泸州高新林竹产业园区建设和合江四川华盛竹业公司竹产业综合利用项目。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引导竹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向产业园集中,特别是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向园区集聚,促进竹产业集群发展,形成区域创新体系。

  三、关于电商平台建设

  市林业局协调市经信、市投促等部门积极与上海均和集团等企业对接,商谈合作建设竹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泸州高新林竹产业园电商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竹产业+竹农”模式,充分依托“互联网+”拓展竹产业营销渠道。大力实施“全企入网工程”,建立产供销一体化的竹产业网上销售体系。充分发挥线上商品齐全、便捷价优与线下优质的用户服务等优势,大力实施“双管齐下”的线上线下营销策略,构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竹产业网络营销平台。

  四、关于建立园区管理机构

  关于成立“竹产业管委会”的建议,纳溪区委正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目前纳溪已成立了竹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共由23人组成。由区委副书记邓逸枫为组长,区林业局局长黄烈忠为副组长,区委办政研室副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在各部门抽调了4名能力强、业务精的领导干部全脱产投入竹产业发展。竹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正在开展相关工作,制定了竹产业发展推进工作方案,现已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竹产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泸州竹产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市级相关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履职尽责,全力支持竹产业园区建设,特别是在用地、资金、招商等保障方面给予支持配合,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泸州市林业局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沈光才;联系电话:3104061)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泸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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