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答复的函_10D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索引号: 008350160/2019-00015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19-01-03 主题分类: 10D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文 号: 关键词: 提案答复的函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答复的函

  梁锐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创建“长江上游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建议》(第18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泸州市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泸州高质量发展。“十三五”以来,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量保持全省前列,各种污染源得到全面控制和治理,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连续多年保持全省前列。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等殊荣。

  为深入推进我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建长江上游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泸州,我市从七大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坚持规划先行

  在全国市级城市中,我市率先编制《泸州市绿色发展规划》《泸州市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等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通过规划的顶层设计,将十九大描绘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路线图融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泸州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提出了“以发展反哺生态、以生态促进转型”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思路,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我市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等,形成了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转型、能源结构优化、生活方式转变的倒逼机制。

  二、优化空间布局

  积极推进《四川省主体功能区》的落地落实,将泸州划分为五大功能区,推进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等重点开发区形成以提供高端服务、工业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城市化地区;推进叙永县、古蔺县农产品主产区形成以提供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为主的功能区;推进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形成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的功能区。正在加快制定实施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投资政策、人口政策、土地政策,细化完善财政、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主产区建设等配套政策。《泸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暨市区多规合一规划》提出构建“一圈一带三廊四区”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一核一区二簇多点”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四区多园多基地”的农业发展战略格局、“三区六廊多斑”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努力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绿色产业

  我市坚持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路子,基本形成以生态农业为基础、绿色工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绿色产业体系。

  (一)生态农业方面。我市列为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绿色示范区建设,至2018年上半年,共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约28.365万亩,各级财政资金投入40852万元,整合社会资金投入1761万元;完成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2个2.96万亩,各级财政资金投入4379.34万元,整合社会资金投入496.17万元。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养殖业,泸县和古蔺县畜牧重点县建设项目、温氏生猪一体化项目、古蔺县优质肉牛全产业链项目有序推进,新增畜禽规模养殖场55个,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35个。推进水产生态养殖,申报创建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2个,申报无公害基地2个,创建“美丽渔村”1处。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产业体系,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3.3%,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利用率持续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按计划推进。继续扩大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肥技术覆盖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426万亩,施用配方肥农户达48.2万户。农药、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绿色工业方面。我市以全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继续推动白酒、化工、机械、能源四大传统支柱产业向高效利用方向优化升级,2017年“四大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积极实施“退城入园”,加快建设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国家高新区、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和空港产业园区“四大园区”,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引导形成产品、企业间的生态经济链和闭路循环,推动土地、能源及生产物料全面节约,提高科技含量和能源利用效率。同时,我市以《中国制造泸州2025行动方案》为引领,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电网、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招引落地华为大数据中心、北航研究院、北辰电力、步长制药等一批高科技、低污染的项目。

  (三)现代服务业方面。持续深化服务业供给侧改革,着力发展服务型制造、着力培育农业新业态、着力提升区域服务能力,继续推进“技术+管理+服务”二三产业融合模式、“服务+农业”的一三产业融合模式和“集聚+辐射”的服务业集聚融合发展模式。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动“静脉产业园”项目落地,实现生活和工业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推进区域商贸物流中心、教育培训和医疗服务中心、会展和旅游服务中心、科技和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变,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全力推进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全国家政扶贫示范县、省级服务业强县、省级内贸流通转型升级示范县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等试点示范建设,发挥泸州国家高新区、长江经济开发区、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等园区的产业集聚引领作用,大力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农业、制造业融合发展。2017年,我市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提高到35.2%。

  四、改善环境质量

  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控制采矿、采伐等破坏生态安全的活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推进水源涵养区保护、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50.4%,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9.8平方公里,累计治理岩溶区面积555.6平方公里、石漠化面积278.7平方公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打好长江保护修复、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散乱污”整治攻坚战“八大战役”。2018年上半年,我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7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8%,细颗粒物(PM2.5)为4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6%,优良天数率为80.1%;全市地表水7个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比例达85.71%,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均为100%,沱江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长江出川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全面完成应急预案修编,正在积极创建全省环境风险应急防范示范园区。建成市本级和三大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4000余件环境应急物资,组织开展长江干流、园区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坚决守住长江出川最后一道防线。

  五、建设宜居城市

  我市进入国家“双两百”规划,列为首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市城镇化率达49%,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增加到154平方公里,人口增加到152万人。积极推进海绵城市、污水管网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江、山、酒、港”的特点,重点开展两江四岸滨江公园、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等园林景观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建成各类公园36个、城市干道绿化带40多条,绿化覆盖率达40.45%。积极创建“公交都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车辆,2017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127台、开通新能源公交车线路38条、建成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点11个、投用交直流充电桩425个、启动4座集中综合充电站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我市被列为全国综合性交通枢纽,建成5条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居全省第3位、川南第1位,实现高速公路县县通。水、公、铁、空多式联运一体化现代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畅通高效的绿色市域交通体系初步形成。积极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2017年长江沱江泸州段沿岸已建成幸福美丽新村57个,待建33个。

  六、倡导低碳生活

  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植树节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宣传活动,倡导绿色生活、低碳生活、发展和弘扬生态文化,促进公众生态道德知情意行有机统一,形成政府、企业、群众共同参与生态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倡导绿色出行,举行大型公益活动和城市无车日活动,大力倡导市民使用公共交通、骑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逐步加大了绿色出行设施建设。倡导绿色消费,鼓励在商场、超市、餐企等人员密集场所推行节能标签制度,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导使用消费能源资源节约型产品。

  七、建立保障体系

  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我市与遵义市、毕节市、赤水市、重庆市江津区签订《共管水域联合工作机制协议》,与宜宾、自贡、内江共同签订《川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协定》,建立起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对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问题整改机制,认真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共交办我市的22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整改完成216件,整改完成率95.2%;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我市的35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34个,整改完成率94.6%;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5大类35项整改任务共16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项整改任务50条整改措施,其余整改任务均按时序要求扎实推进。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实行生态保护工作责任一体明确,指标一体下达,成效一体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下一步,我市将抓好“三个坚持”“四个统筹”“五大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泸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长江上游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共促生态文明、共建美丽泸州、共创长江生态屏障。其中,“三个坚持”是指坚持生态绿色理念统领发展、坚持空间管控优化发展格局、坚持制度创新激发发展活力;“四个统筹”是指统筹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高质量产业体系;统筹城市功能建设,壮大绿色城市经济体系;统筹新旧动能转换,积极培育现代经济体系;统筹“三位一体”建设,构建绿色生产生活体系。“五大行动”是指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行动、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行动、绿色发展实验区和生态经济示范区创建行动、推进生活方式转变综合行动,我市将细化目标、落实责任、纳入考核,通过奋力攻坚、全面突破,确保泸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更上台阶。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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